第一章,就取了个让人心中一荡的名字: (1)
白玉美人。
——闻君有白玉美人,妙手雕成,极尽妍态,不胜心向往之。今夜子正,当踏月来取,君素雅达,必不致令我徒劳往返也……(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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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617 公子伴花失美,盗帅踏月留香。
“闻君有白玉美人……这是什么,一封信笺?”
“心向往之,还踏月来取,说的这么委婉,还文绉绉的,其实就是要来偷东西的吧。难不成灵感是来自于萧十一郎?”
“噗,绝了。偷人家还要给人家提前递笺。突然对这位盗兄,报以十万分的期待值。”
几乎所有读者,点开页面后,立马就被正文这第一段话的寥寥二十余字所牢牢吸引住。
一封文采飞扬的短笺,既蕴含着强大无比的嚣张和自信,又带着种说不出的幽默风趣,极其生动的从侧面刻画了留笺的这个人物。
是不是真有这么厉害,暂且不知道,因为江湖中多的是惯于癞蛤蟆打哈欠却根本不知天高地厚的人物,但最起码,仅仅二十几个字,一个极具风度极有意思的雅盗形象,呼之欲出。
信笺的内容生动有趣,信笺本身也不含糊,“……短笺此刻就平铺在光亮的大理石桌面上,自粉红纱罩里透出来的烛光,将淡蓝的纸笺映成一种奇妙的浅紫色,也使那挺秀的字迹看来更飘逸潇洒,信上没有具名,却带郁金香的香气,这缥缈而富有诗意的香气,已足够说明这封短笺是谁写的。”
开篇这两小段话,一个人物没有,半句景色都无,就纯是以白描的方式,把一封信笺,准确说是一封“我某时某刻要来偷你宝贝,你做好准备咱们不见不散”的奇葩盗函写得“色、香、味”俱全,一扫寻常所看武侠的典正规范,开篇慢说因果、细讲恩仇,扑面而来的新奇有趣。
但有趣是有趣,新奇归新奇,之于情节人物而言,更多读者读完后,则是会心一笑,过往经验告诉大家,武林中人,越是物件上瞎讲究,本事越是稀松平常。
混江湖毕竟是刀口舔血的生活,你又是个人人喊打偷鸡摸狗的盗贼,偷人家时提前写信文绉绉的就够装十三够缺乏专业素养的了,居然还顾得着注意字迹的潇洒,信笺还用淡蓝色纸,一看就很名贵,尼玛还飘着郁金香香气……厉害了我的哥!但拜托你先要分清楚,你这次来,是偷人家宝贝,还是闺房里偷香窃玉,OK?!
然而紧接着第三段,只一句话,便推翻了相当一部分人认为“这盗贼是形式主义,实力和自信会有强大反差”的心理预期:
“接到这封短笺的是北京城的豪富世家公子金伴花,他此刻就坐在桌子旁,那张白净而秀气,保养十分得法的脸,就像是被人砍了一刀似的痛苦地扭曲着,眼睛瞪着这张短笺,就像是瞪着阎王的拘票。”
一个京城顶级富豪公子,就凭桌面一张香喷喷的信笺,寥寥二十几个字,就能吓成这样,如看到“阎王的拘票”。
说明他认得这信笺的主人,再联合前文“这缥缈而富有诗意的香气,已足够说明这封短笺是谁写的”,答案呼之欲出:
这个留笺的盗贼不仅不是浪得虚名,而且还极为厉害,肯定用这留笺的方式,干出过很多惊天大案!
而仿佛为了进一步佐证似的,金伴花公子的房里,此时此刻,还坐镇着三位武林中赫赫有名的护宝高手:
颧骨耸起,目光如鹰的黑衣人“生死判”,手中一对精钢判宫笔,两只手也练得犹如精钢,据说能打遍人身二百一十八处穴道;
神情威猛须发花白的锦衣老人,乃京城万胜镖局总镖头“铁掌金镖”万无敌,又是万胜,又是无敌的,听名字就是牛哄哄的霸绝人物;
剩下的一位严重秃顶的秃鹰前辈更厉害,有一对稀有金属打造的耳朵“白衣神耳”,号称只要听到一人的呼吸之声,便可分辨出那人是男是女,有多大年龄,是何身份,无论是谁,只要他的呼吸声被苍鹰听在耳里,就一辈子再也休想逃掉,无论他逃到哪里,都追得到……
“我去!这位秃鹰老爷子厉害,一对黑科技耳朵,简直罪恶克星,盗贼杀手啊!叫楚留香的这哥们儿,虽然我很佩服他的品味和骚情,名字也雅致,但这下估计惨了。”
“切,会不会看书,金伴花能请这三位来,肯定知道他们的本事,但即便这样,面对信笺还是吓成那个鸟样,楚留香显然更厉害!”
“别吵别吵,往下看。金伴花也说了,就凭这样的纸,已不知取走多少奇珍异宝了,他要在子时取走一样东西,谁也休想保存到丑时!我了个草,牛掰大法了,怎么办,怎么办,浑身酥麻,鸡皮疙瘩出了一身,突然好激动啊!”
三位护宝高手言谈间,对这个楚留香充满了畏惧和重视,各种渲染铺垫,吊得读者一颗心不停往上提,期待值不断往上升,这么牛叉有名的盗贼,到底应该算是……
最后,还是秃鹰前辈的一句评语“强盗中的元帅,流浪中的公子”,犹如跨年最后一秒砰砰砰砰冲天而起的璀璨烟花,完全燃起了大家心中最高的嗨爆点!
而之后的盗宝过程,也没人让失望,一道“极有吸引力且带着笑的语声”在窗外响起,让读者紧绷的期待之情随之一震,紧接着,一个妙至毫巅的声东击西,一个简练有效的掉包,痛痛快快地把九城英雄戏耍了一遍,一气呵成,畅快淋漓。
整个过程中几乎没有交过手,牛哄哄的三大高手,除了苍鹰那双能放大声息的“白衣神耳”被楚留香故意弄成的一声巨响,差点震破耳膜狼狈不堪外,基本上连楚留香的影子都没瞧到,东西便被掉包偷走了。
至此,通过开篇这一偷盗白玉美人的举动,一个风神蕴藉、惊才绝艳的留香盗帅就此呼之欲出,闪亮登场。
而在此情节最后,掉包后的紫檀匣子中,楚留香还用同样的带着郁金香气的蓝色信笺,留下一句:
公子伴花失美,盗帅踏月留香。
且不说对仗工整,单是其中如诗如画的意境,都已让人心旷神怡。较开头时那段妙文“闻君有白玉美人,妙手雕成,极尽妍态,不胜心向往之。今夜子正,当踏月来取,君素雅达,必不致令我徒劳往返也”亦不遑多让。
把楚留香的风度、优雅、潇洒以及幽默,展现的淋漓尽致。(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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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618 一个时代开始,一个时代落幕
“呼!一口气看完,终于可以长出了一口气!不管后面如何,就冲这开篇这引出主角的这一小节,我给满分!”
“堪称我读武侠以来最佳开篇,没有之一!电影镜头感十足,楚留香虽然还未正式露面,但已烙印在我心中!畅快,过瘾,当赏!10000神州币,不成敬意!”
“虽闻不到那香飘万里的郁金香味,却能感觉到这字里行间的潇洒随意,偷之艺术,天下可有人能出其右?!100000神州币,意思意思!”
在盗取白玉美人之后,作者如同电影导演,娴熟掌镜,毫无一个字的过渡赘语,镜头陡然一转,从紧张过瘾刺激如大片般的画风,突然变得惬意而慵懒:
“现在,他舒适地伏在甲板上,让五月温暖的阳光,晒着他宽阔的,****着的,古铜色的背。海风温暖面潮湿,从船舷穿过,吹起了他漆黑的头发,圣宝的手臂伸在前面,修长而有力的手指,握着的是个晶莹而滑润的白玉美人。
他却似已在海洋的怀抱里入睡。
这是艘精巧的叁桅船,洁白的帆,狭长的船身,坚实而光润的木质,给人一种安定、迅速、而华丽的感觉。
这是初夏,阳光灿烂,海水湛蓝,海鸥轻巧地自船桅间滑过,生命是多采的,充满了青春的欢乐。
海天辽阔,远处的地乎线已只剩下一片朦胧的灰影,这里是他自己的世界,绝不会有他厌恶的访客。
船舱的门是开的,舱下不时有娇美的笑声传来。
然後,一个美丽的少女走上甲板……”
“我去!这特么还是深仇大恨拜师学艺掉山洞捡秘籍一辈子勤俭节约苦哈哈的武侠?这是国际江洋大盗高富帅香艳奢靡生活录吧?”
“看着是挺过瘾的,从第一个字开始,我心里就一直特别激动,按耐不住的那种,完全被这种新奇的写法和呈现出来的奇观所震惊,嘴巴完全合不拢,但是,毕竟偷来的东西,搞香艳奢靡,三观会不会不太正确?”
“凭自己本事偷来的宝贝,凭什么不能潇洒快活?”
“话是这样说,但既然是武侠,这个侠字,就总得考量吧。不说侠之大者为国为民了,最起码不能坑蒙拐骗,鸡鸣狗盗的方式再潇洒,总是上不得台面吧?”
但很快,这些小隐忧和小膈应就被尽数消弭,皮肤白皙,喜着红衣的小美女李红袖,调侃过后,就开始跟楚留香算账:
“从济南取来的一批货,已卖了叁十万两,除了救济龙虎镖局王镖头遗孀的一万两,趟子手张、赵两人家眷各五千两外,还替黄秀才付了一千两丧葬费,又替赵园明付了一千五百两喜酒聘札、替郑……总之,叁十万两都巳分配出去了”、“自己田庄里收来的五万两,我也替你用出去四万。”
花擦,原来竟还是个劫富济贫行侠仗义的侠盗啊!
偷的东西不仅全部用来行侠仗义,更是连自己的钱都打进去了!
之前的小隐忧和小膈应,瞬间就变成了踏踏实实的欣赏钦佩。三观上的认同,代入感剧增,阅读快感成倍增加。
就在这时,风云激变。
惬意慵懒的休闲画面骤然被打破,风平浪静的大海上,远远飘来了一具尸体。
捞上来后,就发现,这尸体穿的是昂贵的锦缎衣裳,腰畔挂着翡翠的鼻烟壶,勘黑的脸已被海水泡得浮肿起来。
一双手,左手的中指与无名指上,套着叁个奇特的精钢乌金戒指。那只右手虽没有戒指,却有戴过戒指的痕迹。
李红袖只一眼便认出了是天星帮门下的七星飞环,楚留香随后补充,这人正是天星帮的总瓢把子,七星夺魂左又铮。
解开衣服查看后,发现他左胸第五根肋骨下,“乳根”与“期门”穴之间,赫然留个紫红掌印。
李红袖立马认出是死于“朱砂掌”。
不仅如此,在楚留香问及朱砂掌一门与天星帮的恩怨时,李红袖这美貌小姑娘,竟能将发生在数十年前的武林故事娓娓道来,如同叙说自己身边的家常琐事似的:
“叁十七年前天星帮的刑堂香主,娶了当时朱砂掌门人冯风的二女儿,两年後这位冯姑娘突然死了,冯风曾亲赴皖南兴师问罪,後来虽查明他女儿实是急病而死,但两家却从此不相往来。”
“二十六……也许是二十五年前天星帮更劫了朱砂门弟子所保的一趟镖,那时正值冯风病故,朱砂重选掌门的时候,所以这件事直拖了一年,後来天星帮劫镖的弟子虽也曾登门负荆,但镖银却始终未曾送还。”
引得众读者万分惊讶加刮目相看。
这第一回“白玉美人”的最后,以“楚留香凝注海天深处,缓缓道:‘你等瞧吧。今天要从那边漂来的死人,绝不止这一个。’为结。
悬念刚起,却戛然而止,给万千读者留下无尽念想。
“这就完了?太不过瘾了,迫不及待明天晚上了!”
“李红袖真是博闻强识,记忆力好厉害啊,有意思,看来不是花瓶。还有那个胆小怕死人会做饭的甜美可人的宋甜儿,很好奇,她们两个,跟楚留香又是什么关系?”
“太牛叉了!在我心目中,男人潇洒自在的穷极形态就是:功成名就,一身本领,住在海边停着的一艘坚固的游艇上,每天晒晒太阳,喝喝冰镇的葡萄酒,每月收点地租当地主,更重要的是,还有若干个如花似玉心灵相通的女孩子时刻陪在身旁。如果这要再是武侠世界中,那就更完美了。万万没想到,我的这点念想,这书竟完全符合!就冲这一点,100000神州币,小小犒劳一下!”
“楚留香太帅了,帅的猝不及防,帅的我一脸血!他的形象气质,完全符合我心目中男人的最高标准……双眉浓而长,充满粗矿的男性魅力,但那双清澈的眼晴,却又是那麽秀逸,他鼻子挺直,象征坚强、决断的铁石心肠,他那薄薄的,嘴角上翘的嘴,看来也有些冷酷,但只要他一笑起来,坚强就变作温柔,冷酷也变作同情,就像是温暖的春风吹过了大地……他始手挡住刺眼的阳光,眨着眼睛笑了,目中闪动顽皮、幽默的光芒,却又充满了机智。我天,我的小心脏简直要被融化了!明天我就充值打赏!以后逢更新必赏!”
“对不起,新用户,问一下,神州在线网站,一次最多能充值打赏多少钱?”
……
书房里,合琴生默默关了电脑,黑暗里沉寂了好久,喃喃叹道:“果然是,长江后浪推前浪啊。金梁,这次,你遇到真正对手了。”
这一声里,有无奈,有不甘,有消沉,更多的,却是彻彻底底的放下和解脱。
见到楚留香的这一刻,合琴生终于下定决心,自此封笔。(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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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619 “白玉”虽有水准,“血海”未必就佳!
“我去!娃娃,你,你,你要气死我了!十万……百万……一千万神州币?你疯啦?!”
林小璐最近默默淑女了很多,起码表面上是这样。鲜有如此失态,重新回归瞪眼挑眉大呼小叫的状态。
已经读大三的和琪,变化也很大,瓷娃娃般粉嘟嘟的婴儿肥脸颊,线条收敛成熟了不少,相同的还是那蛋清般吹弹可破的莹白肌肤,依旧是羡煞整个组合的BUG存在。
微显凌乱的斜刘海造型设计,配合简单的及颈短发,发色是自然的墨黑,鼻尖上,悬着一架棕红色的超轻框架眼镜。黑发,粉镜,更显肤白貌美。
整个人清爽俏皮,带着浓浓的学院知性风。
闻言,和琪揉了揉自己红红的脸颊,隔着眼镜,都能看到眼睛里的亮色,认真解释:“小璐姐,我是古温的粉丝啊。”
林小璐越瞧越生气,上去一把揪住她的脸颊,恨铁不刚刚,气得直跳脚:“那又怎样,想支持也不是这么支持的,才写一章啊,你就打赏了十万块!你又不是土豪?”
和琪倒不急,但很认真:“小璐姐,不考虑邓铮哥哥跟古温的竞争关系,平心而论,你觉得这《血海飘香》第一章写的精彩吗?”
林小璐迟疑了下,本想说距离我大金梁十万八千里,但看和琪那一板一眼的模样,想起她一言不合就要跟你彻夜辩论秉烛夜谈的疯狂,只好虽不情愿,但很诚恳的说:“精彩……嗯,还新颖。具备了一切吸引人往下看的点。”
和琪因为之前帮林小璐整理过三部曲十大高手的稿子,所以深知林小璐在武侠上的眼界见解,是她见过的最强,甚至没有之一,听她破天荒的这样夸自己的偶像,眼睛都亮成满月了,忙不迭的点头:“是吧,你也觉得好,那如果,这书不是古温,是邓铮哥哥写的,你舍得打赏吗?”
“那必须!网站允许打赏多少,我就敢打……喂!好你个和娃娃,给我挖坑啊?”
和琪看小璐又要捏脸,连忙讨饶:“那哪能,也不敢。不过小璐姐你想,打赏再多,邓铮哥哥的网站也得分走一半,怎么算都是他最赚不是?”
林小璐是因为看完第一章,深深震惊于精彩新颖,马上为邓铮江湖地位担忧,所以才“故意找茬”撞枪口的和琪,还没想到这茬,这一听,咦,好像是这么回事,打赏无论多少,都要分“神州在线”一半,乖乖落入大魔王的口袋,这波,貌似不亏嘛。
和琪看着平日里精明可怕的小璐居然又吃了这套,一提邓铮哥哥智商严重下线,小小的心里突然莫名焦虑:一个姜妃姐姐,一个小璐姐姐,这……以后,手心手背都是肉啊!
“算了,管不了。今天小璐姐难得夸古温,心情不错,嗯,再打赏100000神州币!”
……
“卧槽,古温这新书真是写得太爆裂了!读武侠多年,最牛逼开篇,没有之一!字里行间,有种看电影大片的感觉!”
“一口气看了七遍!比撸还爽!每次撸完总是心存愧疚,莫名想要流泪,觉得自己骗了自己兄弟!特别特别心疼它!还是看书好!”
“穷**丝没钱打赏,用全宿舍的电脑注册了四个账号,截止目前贡献了四个收藏,两百六十个点击,四张推荐票,以后每天都会献上推荐点击!”
“不开玩笑的说,这是我第一次在武侠中除了暴力之外,还看到了‘优雅’,这种‘优雅&暴力’是我们传统古代英雄里缺乏的。就冲这一点,值得我第一次为这书充值看电子书,打赏10000神州币!”
“楼上说的,我深有同感。最妙的是,这个优雅,还不是英俊年轻潇洒的那一类,从年纪和言谈举止来看,这楚留香,是经过层层的挫折,层层的考验,层层的奋斗,层层的奇情激荡已经成长历练出来的,不同于大部分武侠初出茅庐身负血海深仇或者民族大义的毛头小子,他这分明是人情练达看透人世的‘成熟优雅’,正中我的心头好。唯一有点小遗憾的是,这书名……《血海飘香》,虽然切合‘优雅的暴力’主题,但未免残酷吓人了些?”
“嗯,古温以前取名还可以啊,《绝代双骄》《神州奇侠》,这次倒是蛮随意的,《血海飘香》,诡异,而且杀气太重,不大利于最大范围的传播。不过还不好说,他这人行事不好猜度,谁知道是不是跟《剑气长江》一样,仅是神州系列之一呢?”
“哇塞,楼上是司徒红豆大神!”
“大神好,大神么么哒,大神原来也看古温啊?”
“虽然只有一章,还是想问问大神怎么看楚留香这个角色?”
著名“金甲卫士”司徒红豆见ID被熟人认出,暴露了,也不矫情,大方回道:
“盗帅楚留香,写的不是小偷,是艺术家。”
地点,依然是蜀都近郊那家东瀛茶室,依然是同样的三人。
不同的是,是茶室中最大的一间。里边榻榻米边,摆了一个超大屏幕。屏幕上,正是神州在线《血海飘香》的页面。
以上,评论区的沸腾热闹情景,一条条鲜红夺目的打赏,一条条不吝誉美之词的赞赏……都让茶室内有些异样的安静。
只有茶水沸腾的咕嘟咕嘟。
容茂实表情很精彩,有掩饰不住的惊艳震惊,有眼见武侠人才辈出的郁闷,更有乐见好戏的焉坏,故意脆声鼓掌道:“就只第一章来看,论趣味性、新颖度和吸引力,算是我五年来看过书里的第一!这一点,金梁也比不上!”
极高的赞誉!
宋骓意味深长瞧了他一眼,又瞧向貌似对他鼓掌说辞很不悦的郑文翰,举起茶杯,细饮了一口,看不出喜乐。
郑文翰大力举杯,猛饮下喉,就如是在饮着一杯烈酒,冷笑:
“容老师你不用这样刺激我,我承认,先前,我是有些小瞧这位古温了。不过,他的书《神州系列》《绝代双骄》我都读过,确实有很多别出机杼的小心思,灵光一现的小亮点,让人印象深刻的怪人物……最大长处是字里行间的情绪煽动,但掩盖不住的是整体布局的缺失,两部书全都虎头蛇尾越写越差,所以,‘白玉美人’虽有水准,但《血海飘香》未必就佳!”(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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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620 四要素,四必死
容茂实呵呵笑道:“中堂老弟还是很自信啊?”
郑文翰大笑:“我当然自信。而且,我基本可以断定,这部新作,将是他所有作品里最崩坏的一部!未来,也必将会成为头重脚轻虎头蛇尾之失败武侠作品的经典案例!”
宋骓知郑文翰虽然为人轻浮滑头,但这方面不是随便说大话的人,顿时来了兴致,望向他,“哦,说说看?”
郑文翰满脸自信,侃侃而谈:
“很多人不创作武侠,可能不太清楚,何故当年第一次看侠客便被合琴生的《喋血金钱镖》激荡得难以自制,后来更是被金梁的武侠《萍踪侠影录》《射雕英雄传》惊艳得一塌糊涂,这内里肯定有些什么让人如抽了大烟似的上瘾,这里面的成分到底是什么?是什么让大家感动得一败涂地,直想把过往看过的那些演义统统五毛钱一斤卖给收购站?为什么它不是艳*情,但论刺激程度不比艳*情低,不是言情,但它里面搭载的爱情比言情更细腻绵长?它到底有什么魔力?但其实说穿了,武侠,盖再大的帽子,说的再特殊,它骨子里,也只是一种类型,有其通用的模板套路以及共性,起码在我看来,有其最重要的几点成功要素。”
一番话说的宋骓点头并沉思,连容茂实也认真起来。
后者一边全神贯注,另一边心中却道,麻痹,就这样还天天藏头露尾,死不承认自己是“累死老汉了”?!
“武侠,虽然叫武侠,但在我郑文翰心中,第一成功要素,既不是侠,也不是武,而是义。
传统演绎无论是东周列国还是隋唐演义等都蕴含江湖义气,但很显然古人前辈并不能很好地把握好这个话题,写不出波澜壮阔的江湖情义。
似乎古人重在表达士为知己者死,但这种东西,往往包含了等级、尊卑、上下的因素在里面,无论信陵君窃符救赵,还是瓦岗寨里众好汉的死忠,都是一种自下向上的仰望。
这里我说的义,是跟普通人关系更近的朋友之义,在我郑文翰看来,武侠不写朋友,还能写什么,还有什么比朋友更值得一写的?!
说实话,这一点,我认为,金梁做的并不完美,他的作品里,看不到太多平级朋友间的小情小义。
相反,古温做的不错,神州虽糙,但很真挚热血;绝代则更进一步,小鱼儿与黑蜘蛛、轩辕三光等都算妙笔。
但他这个楚留香写得这么完美,众美环绕,独行大盗,武功通天,人情练达,看透世事,这种人,难道还会有朋友吗?!
所以,这第一成功要素,本是他的最大长处,他已自折羽翼!此,一必死!”
容茂实霍然抬头,宋骓已目露了然,显然是有些触动认同。
郑文翰将这一切尽收眼底,笑着,慢悠悠续了杯茶,才继续道:
“第二成功要素,侠。
真正的侠,是紧贴着普世价值的,着眼之处永远不是数量的多寡,它的目光永远投射向最弱者。
这方面,我最推崇已故先贤,‘坊珠四侠’中的马诗赋前辈。他写侠义,大部分时候写得很迂腐,很罗嗦,让人觉得笔墨怎么那么拖沓,非要将一些无关紧要的细节交代清楚不可。印象最深是有一本书中,男主逃离之时要死要活的,非要将同行的一位路人武官安置妥当才肯离去,那段的刻画可谓迂腐不堪。然而,回过味来就会细细体会到,大侠之所能为大侠不是因为一个人打退了多少敌军,守住了一座城,而是哪怕读者看来毫无利用价值的小角色,只要落在大侠的目力所及,大侠便断不可舍他而去。
所以,这方面,我也比较不太认同金梁。
我觉得他的侠,是有残缺的,他一直所称道的所谓侠之大者为国为民过于着眼大处,流于功利流于实用。让我觉得,仿佛数量达不到某种程度便失去了行侠的意义。
古温之前作品做的还算行,燕南天只身仗剑独往恶人谷之时,不忘途中逐鹰救雀,让我印象深刻。
但这个楚留香,一个盗贼耳,装的再怎么优雅,再怎么劫富济贫洗白白,难道格调还能高明到哪里去了?!难不成你要复制萧十一郎?
此二必死!”
“第三成功要素,情。
这个不必多说,千载不变万古长青的话题,情是一部书的灵魂,皇冠上的明珠,可以说,少了爱情的故事就少了灵魂。
但这一点,我个人觉得,目前武侠圈内,就没有一个写得特别好,能入我法眼的。
李热号称情侠,但香艳多过情义,众女倒追男的模式简直毒药。
金梁是有这个能力,但没这个心思,就算是专门写情的《神雕侠侣》,也做了小龙女复活的屈服,其余,则都不过是满足芸芸众生的意淫需要。
反倒是他随意而作的电视剧《白发魔女》,那种极致的遗憾和悲壮,更倾向于我郑文翰心中的武侠之情。
我觉得,武侠的爱情,只有如白发魔女般悠长悲壮,才能弥久而新,因为它揉进了刀光剑影,于生死一线电光火石间将一个人的平生品格瞬间爆发,是伟大还是渺小、是崇高还是卑劣、是占有还是成全,全在一个极端的场景下呈现出来……以舍弃为手段,以成全为目的,在黯然中涅盘,于放手时荼蘼,失意人放逐天涯的孤独背影,书内书外已然泪流满面。
古温就不说了,不是一般的差,两部书里的感情,写得都跟急着要交差赚稿费似的。
这次的楚留香更不用说,看名字就是处处留香的谐音,第一章而已,住的船上已经有了几个关系匪浅不清不白的小姑娘……格调真是低俗的可以!
此三必死!”
“第四个成功要素:武。
武既是武功体系和武打描写,但我觉得,更重要的是,武力成长空间和武力成长需求,这是剧情推进的最大动力之一。
这方面,金梁一人遥遥领先,无人可及,大家都在他的阴影笼罩下苟活。
古温原本也算可以,方式上甚至有新颖独到,但这楚留香,一出来看样子就满级,第一章是挺爽的,但以后呢?你剧情推进的动力何在?!简直为了开篇不要命了!
此四必死!”(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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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621 自信源泉
“好一个四要素、四必死。中堂不愧是武侠后起之秀中的领军人物,见解独到,鞭辟入里。”
宋骓神采飞扬,由衷赞道。
他说这话绝不仅是客套,他也是读武侠的,郑文翰分析的那些要素要点,七七八八,正中他下怀。
容茂实也敛起一贯的不阴不阳,竖起大拇指:“中堂兄高论,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来,喝茶。”
说罢,还破天荒的主动给郑文翰递了一杯茶,又道:“那中堂兄的新书,必然是深谙义、侠、情、武四要素的精品了,什么时候发书,我现在已经有点迫不及待了。”
郑文翰却是神秘一笑:“呵呵,我这新书,虽也契合四要素,但是却又有很大不同,严格意义上讲,它算是对现存武侠既有创作思路、创作方式、创作眼界的一种颠覆和革命。是一条从未有过的全新的路子。”
宋骓吃了一惊,容茂实将信将疑:“能比《血海飘香》第一章还新颖?”
郑文翰不耐道:“别拿一个注定崩坏的作品跟我的比。也罢,既然如此,那我就现在发书,也好让你们安下心来。”
宋骓一旁提醒:“《血海飘香》是挑战凌风的,挑战你的作品,这古温暂时还没上传。”
郑文翰朗声大笑:“无妨。反正迟早都是要战的,总不能一直被他牵着鼻子走,这一次,咱们索性反客为主,主动出击,也膈应膈应他!”
……
“快点快点,于中堂的书先出来了!”
“我擦,真是迷之自信,古温的《血海飘香》都写成那样了,另一本必然也不差,就这样,他还真敢出来应战,而且是主动出击?这波,我服!”
“不管了,先看看,《七生七死》系列?这名字霸道,相比较而言,《血海飘香》更像是一个章节名。”
“大满足啊。自从《神州奇侠》后,我就最喜欢看系列武侠书了,《七生七死》,听名字就够大起大落的,肯定过瘾,这第一部的名字也不错,《秋杀》,第一章的名字更绝:‘生死两茫茫’,好奇心一百分啊!”
《七生七死》系列之《秋杀》,第一章,一开场就是秋风萧瑟中,熙熙攘攘的酒楼,各种细微神笔,一派郑文翰最擅长的市井烟火气息,瞬间将读者的心拉的很近。
从酒楼说书开始,引出一段武林秘辛,提到了一个曾经名震江湖的英豪侠士丁俊。
这丁俊,年轻,英挺,本事大,文韬武略,样样精通,一把龙鳞剑,打遍天下无敌手,二十出头,已是除魔卫道的正道第一人,干过无数让人竖大拇指的好事。
在说书人口中,丁俊三年前孤身入西域后,身中江湖第一剧毒,英年早逝,而丁俊爱侣,武林中著名的大美人秦千旋,也转投丁俊平生头号死对头穆小王爷的怀抱,嫁为人妇,让人叹惋。
就在读者情绪沉浸之际,笔锋忽然一转,说书人口中的丁俊,居然此时也正巧在客栈后。
原来,他三年前是中毒重伤濒死不假,但实则并没有死,一直靠想见秦千旋的执念,才奇迹般的压制住必死剧毒,此番从西域回来,一为求名医疗伤,二为印证心中仅存的那不足“万分之一”的转机。
但他刚一露面,立马就有两拨实力超卓的杀手刺客,先后来袭,欲对其痛下杀手,他击败杀手的同时,心中也疑云密布……
挺压抑纠结的一个开篇,换个人来写,估计立马会讨人厌,但郑文翰天赋就是于细微处下笔,娓娓道来,烟火气十足,笔锋内敛而刻制,显得特别真实可信,让人情不自禁的就被说服,跟着进入了情绪,顺着主角丁俊的喜怒哀乐而动,为他的遭遇不公愤懑,暗暗寄希望于江湖传言为虚,或另有隐情,秦千旋其实还在苦苦等着他。
尤其是,书中还提到,丁俊当年之所以去西域,身中奇毒,正是为了帮秦千旋了结生平一桩夙愿,即便是他身中奇毒濒死之时,也将助秦完成此事当做求生的信念,直到最近彻底办好这件事,他才拖着病体重回中原……简直就能全票当选“情义双全中华好男儿”了!
一个晚上,两位名家作品。
同样是武艺高绝名满天下的男主,风格性格却是完全相反:
前者智慧优雅,无懈可击,仿若谪仙神人;
后者却是平凡柔弱如寻常邻家男儿,爱情受挫,身染重疾,成为人人所知的“死人”,还陷入莫名追杀,混的还不如一寻常百姓;
前者悠哉哉躺在甲板上晒太阳,左手柠檬汁淋乳鸽,右手半杯顶级美酒,身旁有一聪慧婉约、一甜美可人的少女相伴,嘴里谈的是捐献几十万两银子赈灾的大事;
后者病重残躯,三步一呕血,秋日萧索,一人踟蹰在客栈马棚边,听着说书人议论他和她的往事,提及已为人妇的她,顾影自怜不说,还连续平白无故遭人截杀……
两本书,整个文风、设定、情绪渲染、基本格调,以及带给人的阅读趣味,反差感极其强烈。
这种极端差异性,就好比超市里一个柜台卖男装,一个柜台卖女装,虽然都是服装,但毫无冲突,你卖的好,不耽误我卖得佳,因此,《秋杀》第一章一发出,短短时间里,便形成了极大的反响,并没有被楚留香的绝世风采盖住太多,热度一时间,竟不遑多让。
实则,有些话郑文翰没告诉宋骓和容茂实,他之所以对自己《七生七死》系列极其自信,除了本身实力和眼界提升外,还因为,这个系列,明里暗里,得到了邓铮很多的指点。
明里,首先这基本风格和格调,就是邓铮不止一次明确告诉他的,说他过往小品式的市井武侠中,贴服人心有之,情绪张力不足,需要多一些极端和浓烈,才会更加出彩。
这话,他听进去了。
暗里,则是可能连邓铮自己也不知道的,郑文翰他在创作过程中,耍了小聪明,把一些困难和想法揉碎打乱,分别询问邓铮,跟邓铮交流,比如:《七生七死》系列七部书的主旨,分别是佛教“三垢八苦”中最有代表性的七个;七部书彼此绝对独立,但留了一个相同的说书人,隐隐连通为一体……这些核心特征点,都是得自于跟邓铮交谈而来的灵感!
而这些,也是他敢跟直面古温挑战等闲视之的自信源泉。(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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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622 那就别怪为师残忍喽!
今晚对于武侠圈,注定将是一个热闹喧嚣足以载入史册的不眠夜。
就在于中堂反客为主成功祭出迎战作品《七生七死》之《秋杀》,并获得不俗反响后,约莫半小时,顶不住压力的凌风上人,终于也姗姗来迟,拿出了应战作品《牧野龙蛇》。
而且,一发就是两章。
实则,凌风上人心里略郁闷,心疼舍不得啊,《牧野龙蛇》代表他目前创作的最高水准,是他憋了很久的大招,按照计划,是专门用来收拾金梁的。
这书,真要算起来,其实还要写在他上本大放异彩的《涤寒记》之前,《涤寒记》写成时,《牧野龙蛇》已经成稿四分之一,但《涤寒记》的空前好评加大卖,让他突然清醒认识到:随波逐流没用,刻意标新立异遗世独立也没用,只有抓住自己最擅长的、同时跟其他同行最有差异性的东西,才是最易铸成经典的途径。
自己的优势是学历和教育背景,熟稔西方文学,同时专业是数学,逻辑思维能力强,这方面比起体育生金梁,艺术生于中堂,看文风就是热血文青的古温,无疑强出了太多太多。
因此,痛定思痛,他对这本《牧野龙蛇》进行了犹如推倒重写般的大修,加入国外读书时很喜欢看的西方侦探悬疑文学的技巧,将原先的一明一暗两条线拓展成四条线,发挥逻辑能力强的特点,将故事尽量延展得千回百折,务必要求所有情节在不知不觉中波翻浪涌,险象环生,奇中见奇,匪夷所思。
同时,修改人设,殚精竭虑,充分发挥自己学贯中外以及人生阅历上的优势,强力保证所有主要角色智商在线,不要求每个人心思缜密、善揣人意,起码言行举止也得有迹可循,也得逻辑上说得通。
本来呢,这只是一种醍醐灌顶后的勇敢尝试,没想到越写越有感觉,写到后来,竟有种身体内一只藏匿小神兽被释放出来的感觉,各种异于过往武侠的辩论、考核、斗智桥段,信手拈来,不用再刻意规避金梁的影响,不用再刻意用东方文学的思维和方式来写作后,他竟像是在武侠创作上获得了新生!
这一过程中,他无疑收获了极大的信心。
这也是除开当初分析局势觉得于中堂造反是金梁江郎才尽外,另一个促使他勇敢站出来,在个人微博上高呼“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重要原因!
所以本来他是不想搭理古温的,什么鬼四皇三皇,谁爱争谁争,我的心中只有一帝,只有金梁。
然而,古温指名挑战他的作品《血海飘香》第一章“白玉美人”写得意境之美,角度之奇,悬念之足,人设之新……让他心生惊艳的同时,也大为警惕。
还在犹豫踟蹰时,“一帝四皇”中他平日最瞧不上的于中堂,居然也紧跟着拿出了《七生七死》之《秋杀》这样无论从形式立意还是内容文风都足以让人耳目一新的上乘佳作。
这还了得?!
顿时大受刺激,斗志顿生,再按耐不住,果断祭出了密谋对付金梁的杀手锏之作《牧野龙蛇》,为了抢占先机,纾解心中郁闷,还一发就是两章:
一代枭雄雷破天为遂其独霸江湖之图,率“至尊会”突袭并血洗白道第一重地龙蛇堡,以彻底瓦解各方侠义英雄的斗志。
凡负嵎顽抗者,或加屠戮,或予囚禁。因而道消魔长,人人自危。
开篇故事并无太多亮点,但让人吃惊的是,就这短短前两章内容而已,竟已初步展露出了至少三条“他日推翻暴政”的明暗线:
其一,龙蛇堡少主李牧野在城破之际,遵从父命,由得力部属护送,潜赴李家百年前故居龙蛇密林,以保存复仇实力;
其二,在“至尊会”横行天下之际,峨眉山清风洞传人“谪仙”李白白仙子,奉师命入世行道,欲遏阻“至尊会”的凶焰;
其三,武林第一世家“天海世家”劫后遗孤,才女天海翼为调查全家被害真相,仗着绝世才智,隐姓埋名,投身于“至尊会”,为雷破天运筹帷幄,执掌兵符……
不过,开篇最让人称道的,还是几个重要紧张的时刻不是依靠武功和势力,而是依靠智谋决定了最后结局的理念和尝试。
而过程中,一再险中求险,如果说一般的武侠仿佛走钢丝表演,那凌风上人的这本新书,则一定要走钢丝的同时还要钻火圈、顶气球、耍大刀,同时还要谈恋爱!
“嘿,有意思,居然是走推理悬疑流的,还玩多线智斗,那可真是巧了,跟咱楚香帅对上了。”
外面风沙呼呼,邓铮懒洋洋的坐在电脑前,摇头晃脑。
他刚收工回来,打开电脑进入“神州在线”,就看到了首页新发的两章《牧野龙蛇》,一口气看完,感慨良多。
楚留香系列,是决定以一挑二后,立马就定下来要对战凌风上人的,是因为重视,在邓铮看来,郑文翰还没蹲下,他就能知道他拉的什么屎,虽然天赋不凡,但目前水准素养还及不上一步一个台阶往前走的凌风上人。
所以《血海飘香》前几章早早发给了邵昌,第一章“白玉美人”就是由邵昌代发,只是没想到凌风上人的新书,居然已经进化到悬疑推理加斗智了,此番遇上楚留香,也算是针尖对麦芒了。
至于收拾郑文翰的另一本书,要发什么,其实他还没想清楚,反正只有一个目的,就是要狠挫他的锐气,让他以后少自作聪明,少点世故油滑,能彻底俯下身心来搞好写作。
最好是他写什么类型,就对什么类型,他写什么风格,就对什么风格,他上什么形式,就对什么形式,反正,针对性越强越好!
就是要以他自以为最厉害的东西,残忍打败他!
因此,当他洗完脸,一瞧见郑文翰居然先发了,而且标题是“《七生七死》系列”,差点笑喷,有没有搞错,你还真写这个啊?
怪不得你这一年来自作聪明使那些障眼法东扯西扯的,原来这就是你心中的杀手锏!
啧啧,原来最后是要写成七部,嗯,七……好吧,既然这样,那就别怪为师残忍喽!
果断登陆账号,哼着小曲儿,噼里啪啦,敲下了新书的名字。(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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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623 结发受长生
“七……《七种武器》之《长生剑》?”
我尼玛?!
郑文翰一眼看到书名,茶水“噗哧”喷了整个电脑显示屏,眼睛瞪大,跟看见活鬼了似的。
不对,跟看见一只活鬼蹲在马路中央****,热腾腾的,吃得满嘴泥黄汤汁,还抓起一捧热情洋溢的递到他面前,不吃就不让他过。不吃的开心也不让过。
顿时觉得这个世界满满都是恶意。
“怎么回事,出什么事了?”
宋骓、容茂实看郑文翰难得失态,心中好奇,立马凑到近前,拿眼一看,也都愣住了。
容茂实讶异:“不对啊,中堂,你这新书大纲,是不是提前泄露了?”
“绝不可能!”郑文翰直接站了起来,脸皮子都是哆嗦的,声嘶力竭:“这书从开始创作到现在,不仅没跟任何人看过,连正式聊过都没有。包括我师……金梁在内!”
“那这个古温就太猖了!他这是故意跟你拉出来硬怼的,你看看,你七,他也七,你系列,他也系列,能有这么巧?肯定是临时换书,临时针对你写出来的!”
宋骓满脸难以置信:“不至于吧,中堂的《七生七死》发书才一个小时多一点,他就能新写出一本来?”
容茂实道:“当然有可能。以前我也不相信世上有这种天才,但那次金梁为了洗刷代笔嫌疑,万众瞩目之下,由挑战方出题,当场创作《白马啸西风》的那一幕,至今历历在目,每每想起来都还觉得浑身鸡皮疙瘩。既然之前有一个金梁,现在再有一个古温,又有什么出奇的?何况,古温这又不是现场临时出题,还有一个多小时思考准备时间,难度比当初金梁小了不少,说不定刚巧碰上心有腹稿也说不定……但不管怎样,有一点是肯定无疑的。”
郑文翰下意识问:“什么?”
容茂实嘴角微不可察的一勾,面上却一脸沉痛愤慨:“古温敢这样猖狂的故意针对你,只因为,他心里半点也瞧不起你!”
宋骓瞪了他一眼,拍拍郑文翰的肩膀,“冷静下。先看看写的怎样再说。”
天上白玉京,五楼十二城;
仙人抚我顶,结发受长生。
古温《长生剑》第一回叫“风云客栈”。
一开篇,就是李白的诗篇名句,但稍稍做了更改,把原诗的“十二楼五城”,改成了“五楼十二城”。
通篇一眼望下去,内容的排版形式很怪,其实,散文诗般的文字段落风格其实在《神州》《绝代》里就有所展现,但远没有《长生剑》这次这么极致。
所有完整段落,一行搞定的居多,两行完成的次之,三行才够的极少,拖拖拉拉到四行的完全没有。相当一部分段落,甚至只有寥寥几个字。
譬如正文开篇,第一段话,拢共就只有两个字:
“黄昏”。
点开页面,一眼望去,错落有致,很像是一口气草草写完行文梗概、等待后续润色加工的半成品,无怪乎容茂实、宋骓、郑文翰三人一致觉得像是故意针对而赶着时间创作的。
但也仅是看着像“赶时间”,内容上却是半点也不像“赶时间”。
第一段“黄昏”二字后,瞬入正轨。
先是,九个能吓哭小孩犹如僵尸般的赤发怪人,出现大街上,在“风云客栈”三丈高的旗杆上,钉下耳中金环;
接着,八匹健马驮着八个剽悍青骑经过,一挥手,八柄雪亮钢刀插在旗杆;
再然后,一个精赤着上身浑身黑肉铁打般的虬髯大汉过来,竟将自己坐骑白马举起,犹如钉子般,四条腿定在客栈的门檐上……
很突兀的人,很突兀的物,很突兀的来,很突兀的去,很突兀的举止,没有人明白发生了什么,按说应该充满疑惑才是,但在此处,竟然鲜有读者停下来进行聊天互动打赏,只因为大家正目瞪口呆不明所以,全神贯注的往下看!
好在后面情节快速推进中,大家慢慢看明白,原来这“风云客栈”竟是青龙会三百六十五分坛之一,先前那些怪人,都是应此处分坛堂主公孙静之约,赴会来做“买卖”的。
先前九个赤发怪人是河东赤发帮的,代表帮主“火焰神”苗烧天;八名飞刀骑士是太行赵一刀的人,代表赵一刀;后面金刚力士举白马,则是代表河西白马小张三。
公孙静一共发出了十二张请帖,其中八家因为是竞争对手,而被这三家半路给宰了。三人陈述杀人事实的对话,堪称神来之笔,没有一言一语描述杀人过程,只在饮酒说笑间,寥寥几句对话,却将江湖之险恶,将这三人之邪恶凶残展现的淋漓尽致,让人读之心惊胆战:
……
苗烧天道:“青竹帮、铁环门和太原李家来的人是我做了的。”
赵一刀道:“十二连环坞、长江水路,和辰州言家拳的三位朋友,半路上忽然得了怪病,头痛如裂,所以……”
苗烧天道:“所以怎么样?”
赵一刀道:“他们的头现在已不疼了。”
苗烧天道:“谁替他们治好了的?”
赵一刀道:“我。”
苗烧天道:“怎么治的?”
赵一刀道:“我砍下了他们的脑袋。”
他淡淡的笑着道:“无论谁的头被砍下来后,都不会再疼的。”
苗烧天大笑,道:“好法子,真痛快。”
白马张三忽然道:“万竹山庄和飞鱼塘来的两位前辈,只怕也不能来了。”
苗烧天道:“哦?”
白马张三道:“他们已睡着,而且睡得很深很沉。”
苗烧天道:“睡在哪里?”
白马张三道:“洞庭湖底。”
苗烧天大笑道:“妙极,那里睡觉不但凉快,而且绝不会被人吵醒。”
白马张三淡淡道:“我对武林前辈们,一向照顾得很周到的。”
……
杀人的这三人越“大笑”,越“淡淡的笑”,读者心中越惊寒,同时,也对这笔让他们不惜下大本钱血腥剪除竞争对手的买卖,产生了很大的兴趣。
而这时候,一个妙人姗姗来迟,这是十二张请帖里,除了到场三位外,仅剩的一位。
是一位连公孙静也认为是“头既不会疼,也不会睡着”的猛人!(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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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624 一样的行为,不一样的玩法!
但,这猛人,看起来跟猛半点关系也没有。
只是一个面白无须、痴肥臃肿的白胖子,喘着粗气从车厢里走出,还没有走到三步路,已累得气喘如牛。从车厢下来,走到几人坐的地方,拢共只不过二三十步路,这货看起来却像是刚爬过七八座山似的,喘得都快嗝屁了。
很多读者都在想,什么鬼,难道这就是让公孙静都高看一眼,觉得赵一刀治不了“头疼”,白马张三让人“睡不着”的猛人兄?
好在,接下来就发现,这位据说是来自苏州万金堂的朱大少身后,还有个又高又瘦的黑衣人。
这哥们儿则看着就是一股子狠人风范,焦黄的脸,两只眼睛凹下去,像是个痨病鬼,脚步极轻健,一双鹰爪般干枯瘦削的手。腰上挂着一对铁光闪闪的弧形剑。
这位疑似狠人兄,自打出现,就影子般贴着朱大少,寸步不离,双手更是始终没离开过腰畔奇门弧形剑。
深凹的眼睛里,带着种奇特的嘲弄之意,仿佛正在嘲笑着眼前这些人,为什么要来白跑这么一趟。
按理说,先前那三位爷可都是杀人不眨眼的凶悍人物,谈笑间就能让人永不头疼、永远安睡的不讲理级存在,但这时候被人当面拿眼嘲讽,居然没有站起来干之!
不仅没站起来干,按书中原文所述,当时还略有些怂:
风云客栈的灯笼在风中摇荡,苗烧天耳上的金环犹在叮当发响。
白马张三似乎觉得有些寒意,悄悄地将自己敞开的衣襟拉紧了些。
赵一刀却在看着桌面上的酒杯沉思,心里仿佛有个很大的难题要他来下决定……
“厉害了我的哥!古大侠这文字能力也是没谁了,短短三行字,我头皮子麻溜溜的,剑拔弩张黑云压城的压抑紧张气氛完全感同身受,小心肝儿扑腾扑腾的。”
“放什么废屁,那还用你说?我却怀疑,难道书名里的‘长生剑’竟就是这对弧形剑?”
“有可能哦。这黑衣人一出来,苗烧天、赵一刀、白马张三,三双锐利的眼睛立刻盯在这对弧形剑上,还都紧张得要死,显然是高手中的高手。”
“不可能!书里说了,这种外门兵刃难练,打造也不容易,江湖中能使这种兵刃的,十个人中就有九个是高手。说明弧形剑并不具有唯一性,屁的长生剑!”
“你又知道了?万一长生剑不是一把剑,而是一类剑呢?”
“停停停,感觉脑子有点不够使。明明黑衣人才像是贴身护卫,又佩有疑似‘长生剑’的弧形剑,可青龙会这位貌似很厉害的堂主公孙静为什么偏说肥猪大少‘恐怕只是个保镖的’?看这货肥的走不动路,也不像高手啊?再说,难道长生剑的主人还需要他保护?”
“呵呵,快都省省吧,看古大侠的,居然还敢轻易秀智商,简直自取其辱!要我说,咱还是擦亮眼睛,准备好速效救心丸,乖乖往下看吧。”
“还得备好神州币打赏!”
然而接下来,读者口中的肥猪大少,表现却是闪瞎了几乎所有人的眼:
在公孙静提出要按照青龙会做生意的规矩,童叟无欺、现金交易后,苗烧天手下的赤发九杰,人人提着份量很重的麻布包袱;白马张三手下的金刚力士,举着大铁箱,每一步踩下去,地上就立刻多出个很深的脚印……但唯独朱大少自顾自美滋滋的凝望自己的手。
苗烧天嚷嚷着要看他的金子时,他回道:“我说出来的话就是现金。”
“这波我服!果然是无形装逼最致命!”
“防不胜防,简直丧心病狂啊。”
“100000神州币献上!”
“我去!快抓住楼上土豪!你这才是真的防不胜防!”
苗烧天自然不服,直接开始动手,赤发九杰围朱大少,他亲自动手,快而准的抓向弧形剑,但有一双手比他更快。
苗烧天的手还未搭上弧形剑,这双手已经将他耳朵上的金环解下。“叮”的一下,金环相击,苗烧天快要吓掉了魂儿,凌空翻出两丈……白马张三脸色一变,赵一刀轻轻叹气。
整个交手过程中,那看起来很厉害的黑衣人自始至终,影子般站着,纹丝不动。
动的却是“一双肥胖而保养得极好的手”。
而那对金环,也的确正在朱大少的手里。
“我滴个乖乖,这走路都几乎走不动的肥猪大少居然是扮猪吃老虎的高手!”
“还是年轻啊。看古大侠的,看到肥胖子、痨病鬼、可爱小孩、入土半截的老人,都得提起十分精神来,虽不一定次次都是高手,但一旦高起来,可是真高!”
“最妙的还是此时白马张三针对黑衣人的心理活动:‘白马张三总算已明白他眼睛里,为什么会有那种奇特的嘲弄之色了。他嘲笑的并不是别人,是他自己。因为只有他自己明白,他在保护着的人,根本就不需要他来保护’……我去,前后的反差,瞬间朱大胖子逼格爆棚、能力值上限无穷啊!”
“相比较而言,我倒是更好奇那七个人是谁!连肥猪大少都觉得走不过的这青龙会十三道机关埋伏,到底是谁能走过?”
“突然发现肥猪大少不仅厉害,还很幽默啊,他说自己不是能过这十三道埋伏的七人之一,公孙静问为什么不试试,他回说以后说不定会来试试的,但现在还不行。理由居然是‘因为我现在活得还很有趣。’再这样我就要开始粉他了!”
章节的最后,突然奇峰迭起。
公孙静带着几人,安全走过十三道埋伏,用好几把钥匙,打开好几道门后,终于进入了一间仿佛帝王陵墓中心般森严的石屋,在石屋中央地带本来应该停放帝王棺椁的地方,用至少三把钥匙打开一个巨大的铁箱,然后又从大铁箱中,取出了一个小铁箱,打开小铁箱后,却是懵逼了!
在这个帝王寝陵般守卫森严的地方,货物居然被盗,铁箱居然是空的。
里边只有一张纸,纸上只有九个字:
“谢谢你,你真是个好人。”
“啪嚓”,一摞书籍被狠狠推落桌面。
凌风上人思维缜密,涵养很高,极少如此暴怒,但今天,不惜改变早睡习惯熬夜看到此处的他,瞬间怒火中烧,甚至有种被当众戏耍,被当面脆生生抽脸的屈辱感!
又是偷东西,又是留纸条?!
一天之内,两本书,两个开篇,同样的行为,不一样的玩儿法!
你这到底是瞧不起于中堂呢,还是瞧不起我凌风上人?亦或是两个人你都瞧不上?!
嚣张!放肆!
简直丧心病狂,简直无法无天!(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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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625 我浪啊浪
《长生剑》首章一出,连凌风上人都觉得丧心病狂被冒犯,于中堂心情之糟,可想而知。
直接结果,就是他狠下心来,一改原本要学习师父金梁端宗师范儿的初衷,主动借助宋骓、容茂实能量,同时发挥“人脉帝”优势,对《秋风》进行全方位运作。
到次日凌晨,各方面数据指标已经超过率先发书同时引发强烈热议的《血海飘香》,在所有指标子榜单上拔得头筹,霸气实现全榜第一!
这种局面,一直维系到次日上午11点,才被渐次冲破。
率先突围的《牧野龙蛇》。
相较二人,凌风上人不愧是比金梁出道还早的前辈,书迷底蕴深厚,又有“武侠教授”美誉傍身,品质信得过,发书16小时,“盟主”数便破百位,“宗师”更是超过三百,在打赏总量上,让拥有近十位“百万盟”的《秋风》也甘拜下风。
紧接着,是《长生剑》的评论数,尽管超新风格带来了毁誉参半,但清一水扎扎实实的干货热议讨论,总量和热度,涨得嗖嗖嗖的。
随后,是《血海飘香》的总收藏数……
“砰”的一脚,邓铮饰演的周淮安,被唐鸿饰演的曹少钦结结实实一脚踹飞到沙坑里,空中转体三百六,小半截身子都埋了进去。
三尺宝剑,半空中脱手飞出,直插在不远处的沙地里,埋进去足足二尺。
剑身震颤,剑穗凌乱。
一抹猩红,风沙摇曳。
“咔!”
“收工!”
随着导演孙志远镜头后面一声招呼,一半以上的人,轰的一下,全朝邓铮围拥了过去,尤其是始作俑者唐鸿,刚才作为权势滔天的东厂督公,白面红唇,邪气凛然,这会儿却是急得脑门子都窜汗了,赶紧扒开人群,拉起邓铮,又是拍土又是擦灰,一个劲儿的道不是。
邓铮呸呸两口,吐出沙子,从地上拔起宝剑,舞了两下,笑眯眯的:“踢得不错嘛,力道够足。”
唐鸿老实人,给吓了一跳,都快急哭了:“不是……铮哥,是您让我使出吃奶劲的!对不起,对不起……”
“怕什么,是真夸你。”邓铮啪一巴掌拍他肩上,突然问:“昨晚的四部书,你支持了哪一部?”
“……楚留香。”
“为什么?”
“嗯,好看。”
邓铮笑容愈发和蔼,收起大宝剑,旁若无人的扛在肩头,美滋滋走了两步,突然问围观人群中的道具师傅:“你呢?”
道具师傅可没唐鸿那么实诚,心道这仨货甭管是古温、凌风上人还是于中堂,都跟金梁关系不大妙,甚至可以说是大大的不妙,顿时装作一脸迷糊:“书?什么书?”
“装什么糊涂?武侠书啊!”美工师傅边插嘴,边一脸活见鬼的表情,尼玛昨晚咱不是一起看的《长生剑》吗,你不是还打赏了1888神州币?!
道具师傅脸上顿时更糊涂了,大为惊诧:“武侠书?除了咱大金梁的,这世上难道还有其它可以称为武侠的书?!”
“给我滚!”邓铮一声笑骂,手里宝剑直接甩给他,拍拍尘土,大步流星,潇洒而去。
道具师傅怀揣大宝剑,望着翩然而去的邓铮,一脸若有所思。
孙志远好奇:“看什么?”
道具师傅沉吟:“孙导,你有没有觉得咱们铮哥,这两天很不一样?”
“哪里不一样?”
“就是,有点……浪。对,就是浪,浪荡的浪,特别浪的浪。”
孙志远白眼都懒得翻:“能浪的过你万一?”
邓铮并不知道因为借古温在网络世界里恣意放纵,大大纾解了现实中的压力,导致他这两天在片场的异常表现,已经让少数人看在了眼里。
回到住处,简单冲了个凉,立马打开电脑,登陆“神州在线”,发现以往流畅如周一上午10点跑高速一样的页面,竟然略卡顿,可见此时流量之迅猛。
这时候已是晚饭时候,发书差不多已经有24小时,初开始的猛砸猛赏猛点击的劲头已经过去,各方面数据已经趋向于平稳。
打赏依然是《牧野龙蛇》第一,《秋风》第二,《血海飘香》和《长生剑》分列三四。
《血海飘香》有“神州在线”网站史上第一个也是迄今唯一一个“千万盟”撑着,与前两位的差距并不大,相比较而言,各方面过于新奇的《长生剑》则是落后较多。
收藏则是《血海飘香》第一,《牧野龙蛇》次之,差距不大。
评论数方面,《长生剑》遥遥领先,可谓是独自一档,第二是《血海飘香》。
推荐票方面,之前几项表现算是一般的《秋风》,居然力压《牧野》《血海》,拔得头筹……
这些东西,邓铮只是简单扫了一眼,他很了解自己的“神州在线”,跟前世时的那种混乱无序不同,长期而言,在神州这个网站“刷”或者说是“运作”的作用,是微乎其微的。
看了看,时间还早,餐厅也还没开饭,就披着“十三代弟子客凌云”的马甲,浪进了“仗剑”的古温专版。
一路浏览,一路点赞,说也奇怪,貌似潜在暗处做回古温,他顿时潇洒不羁了很多,渐渐找回了些许昔日“三里屯四大天王”的感觉。
终于,在一个精华很多的评论后面,点赞并评论时,被发现了。
这评论说的很有意思:
“……大部分武侠,包括金梁的武侠,骨子里,其实就是个无产阶级闹革命。咱古大侠,更多的却是有产阶级秀情趣。字里行间,压抑不住的浪漫恣肆。他的笔下,主角君们不搞苦难小子奋斗记,常常会有些品味,又往往因某些领域的专业而颇为自信,尤其是这个楚留香,扑面而来的西装革履精英商务气质,俨然一副很体面的中产阶级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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