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你们,该死
    没人知道,紧闭的大门是在什么时候打开,这个叫任榆的漂亮少年又是什么时候出现的。
    就好像这个少年是突然出现似的。
    八个人瞬间站了起来,手放在置放武器的地方。
    李安兴手已经握住枪,他的目光在瞬间变得锐利,盯着任榆,杀意自眼底聚拢:“任同志,你这是做什么?”
    任榆进房,把门关上。
    轻轻的‘咔’声,空气都变得紧绷起来。
    刀疤脸的眸色立刻变得淫、秽,他放肆的用目光扫视着任榆的身体。
    在他看来,任榆此刻的举动明显是羊入虎口,他们八个人,每个人都有武器,而任榆,双手空空。
    任榆会不声不响的落在他们手上。
    至于等会儿朗稔等人问起来,随便找个理由搪塞过去就好。
    任榆的目光在刀疤脸上顿了一秒,嘴唇微勾。
    “我想问问,”他垂下眼睫,从兜里取出一张寸照,“这个人,是谁?”
    照片里,一个身穿笔挺军装的男人,脖子上骑着一个可爱的小女孩,一大一小均咧着嘴,露出一口白牙。
    照片的背后,写着一行小字:李安兴和他的小宝贝。
    但这个叫李安兴的军装男人,和眼前的这个军装男人,完全是两个模样。
    所有人脸色变了。
    李安兴眼底流蹿的杀意已经隐藏不住,他也不打算隐藏。
    这一刻,这个高壮男人脸上的些许憨厚之色褪却,取而代之的是一片暴戾。
    “小子,好奇心害死猫,你知不知道?”既然不打算隐藏,李安兴自然不再伪装。
    “哦。”任榆抬头,声音淡淡,“也就是说,你认识这个人?”
    “兴哥,跟他讲什么话,直接拿下不就行了。”独眼大声嚷嚷,拔出身上的枪,指向任榆,“你就说,打哪。”
    ——因为少了只眼睛,所以绰号叫独眼。
    刀疤推开他的手,不满道:“别乱来。伤到哪还怎么玩?”
    又转头,目光定格在任榆下、身,伸出舌尖舔了舔,兴奋道:“你们说,从下、面开始,如何?”
    下流的话语引起大家哄笑,紧绷的气氛顿时消失,所有人看向任榆的目光,如同看着毡板上抽搐的鱼,无论如何,也逃离不了毡板。
    那个少了根指头的男人叫缺指,他举手:“刀疤,你选了下、面,那我就选上面,我要从嘴里开始。”
    他看着任榆,眼中猩红,猥琐的挺了挺下、身:“小子,你那张嘴倒是适合老子,啧啧,你要是把老子伺候舒服了,老子就考虑考虑让你……”
    后面的话缺指再也没说出口。
    他的喉间出现一缕血线。
    “唔……”缺指试图想说话,奈何一个字也吐不出,只能徒劳无力的捂住脖子,血顺着指缝飚射出来。
    他震惊的瞪大眼睛,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前一秒他明明还在说话。
    他的眼睛越瞪越大,到得最后,几乎快要凸出去。
    砰的一声,任榆把缺指扔了出去。
    他的手指间,夹着一片薄如蝉翼的刀片,上面还残留着丝丝血迹。
    正是这玩意儿,要了缺指的命。
    趁着众人愣住的片刻,任榆攻向刀疤,不仅仅是因为他想要对方的命,而是因为此刻,刀疤离他最近。
    危机给了刀疤极快的反应速度,几乎是在任榆袭来的那一瞬间,他往后退避开任榆的攻击,拔出手中的枪,朝着任榆就是一枪。
    砰。
    倒下的,是刀疤。
    任榆低头吹了吹手里的枪,心想,枪,确实是个好东西。
    连杀两人,剩下的人,终于反应过来。
    剩下的人,愤怒的朝任榆开枪,不过在开枪之前,任榆哼出了一道无声的曲子。
    此曲一出,这几人仿佛电影里的慢动作,滞了几秒。
    几秒时间,足够任榆再杀一人。
    这一次,他杀的是变态张,代价手臂被对方射过来的子弹擦了条血道子。
    很快,曲子对这几人失效,他们恢复了速度,子弹嗖嗖朝任榆射去。
    任榆翻到了沙发后面。
    剩余的人疯狂咒骂任榆,手中的弹药朝任榆不要钱似的倾泄过去,压得任榆暂时抬不起头。
    脑海里的萨比在跳着脚骂任榆:“你这个二百五,你以为你自己是铜墙铁骨?那可是子弹!子弹!傻不拉几的闯进来,你你你,简直要气死我!”
    任榆皱着眉:“我忍不了这些人类,不杀他们,难消我这口恶气。”
    萨比不会懂他的感受,任榆叹气,不再搭理萨比。
    子弹越来越密集,几乎快要把沙发打穿,任榆双手使力,抓着沙发把它提起来甩了出来。
    同一时间,门被踹开,朗稔犹如猛虎出笼般蹿了进来,眨眼来到没被沙发砸中的老歪面前。
    手中的指甲变得长而锐力,轻而易举的将指甲刺入老歪太阳穴。
    身体一转,堪堪避开一颗射过来的子弹,回身将手捅进一个叫吴德的胸腔里。
    收回手,老歪和吴德的尸体一前一后倒地。
    另一边,任榆已经暴起将被沙发砸到的两个人解决。
    他弃了枪,用的铁锹,一铲子一个,相当好使。
    将带血的铁锹放在地上转着,任榆抬眸,对上朗稔的视线。
    见任榆看过来,朗稔大方的给了他一个笑容,带着些微调戏意味。
    不知为何,任榆脑海里忽的飘过三个字——登徒子。
    “有没有伤着?”朗稔走近,问。
    任榆抿了抿唇,摇头。
    朗稔伸手在他头发上撸了一把,换来任榆一个瞪视,心情顿时好起来。
    天知道,在踹开门看到被子弹包围的任榆时,他心跳都停了一秒。
    两人似乎忘了,室内,还有人活着。
    ——李安兴。
    看着同伴的尸体,他脸色变得异常难看。
    他们八个人,有枪有武器,却差点被对面两个算是没有枪的人全灭。
    ——任榆那把枪,也就杀刀疤的时候用了。
    李安兴眼里闪烁着恐惧。
    是的,恐惧。
    他在害怕对方。
    这个时候,不是你死就我亡。
    李安兴咬了咬牙,手指就要抠动扳指。
    “我要是你的话,这会儿就不会动。”朗稔忽的转过头,举起手,任榆的枪不知什么时候到了他手中,枪口直对李安兴,“或者,我们可以来比比,谁的枪法更准?”
    朗稔语带笑意,眼底却是冰冷一片。
    李安兴瞳孔骤缩,他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压迫。
    压迫的来源,来自这个叫朗稔的光头男人。
    不不不……
    他的目光微微后移,落向光头青年身后的漂亮少年。
    少年抬头看向他,启唇:“你们,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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