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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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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西琅大约真是困了, 没过一会儿就进入了睡眠当中。这人睡觉的时候也没什么不良的习惯,呼吸绵长,连多余的声音都没有。

    灯光斜斜探下来,唐莎莎趴在旁边看着他的脸。

    这人就是传说中从小美到老的类型。

    睫毛长得让人嫉妒。

    睁开眼的时候,双眼皮的皱褶也很漂亮。

    大多数亚洲人的鼻子都不算好看,山根比较低, 或者鼻头比较圆, 鼻翼比较宽。譬如说她的鼻头就有些圆圆的。但是顾西琅也没有, 鼻子的线条堪称完美, 像是匠人精心雕制而成。

    唇线很清晰, 唇色比较浅。对她最经常做的动作是带点嫌弃地抿抿嘴角。

    他做什么动作都很好看。

    唐莎莎想, 对于她来说, 这个人就是绝对的被神所眷顾的类型。虽然是被神眷顾着,可也不是完美到难以接近的类型。

    就“有些微的不完美”这点而言, 也是完美的。

    她看了半天, 伸手拉住顾西琅的手, 放到自己脸边, 觉得他掌心温热,贴在脸上, 舒服地让她浑身每一个毛孔都张开了一般。唐莎莎笑了笑,缓缓闭上眼睛。

    第二天顾西琅醒过来的时候, 脑袋已经完全脱离了混沌,神智清醒,身上也舒服了很多。顾西琅掀开被子想要下去, 却总觉得手上有些负重的感觉。

    待转过脸看了一眼之后,他似乎有些无奈地抿了抿嘴角。

    昨天明明特意和小姑娘说了旁边的客房可以睡觉,但是她居然就这样睡着了。还穿着昨天那身薄薄的衣服,她难道不会觉得冷吗?

    顾西琅的视线略微移动着,最后慢慢定下来。

    不知道是不是把他的手臂当成枕头了,她脑袋微微枕在他手臂上,右手则紧紧握着他的手,十指相扣在一起。那姑娘皮肤瓷白,在太阳下时常会让人有种在发光的感觉,这会儿和他手交握着,肤色略有些差别,界限清晰,反而有些让人心神漾动。

    顾西琅看了一会儿,轻轻叹了口气,把她脑袋缓缓移开,然后又小心翼翼地把手抽出来。

    因为这小小的移动,唐莎莎发出些许轻哼声,像是觉得少了什么而有些不满似的,眼睛的睫毛发着抖,总有些可怜的样子。

    顾西琅犹豫片刻,又伸出手摸了摸她脑袋。

    柔软的发丝在他手指间拂动着。

    这感觉就让他蓦地想到那天在酒吧里面,姑娘这毛茸茸的脑袋蹭着他的脖子,让他尴尬僵硬又觉得心猿意马。

    他的手很温柔,对方立刻安静了下来,再次乖起来,陷入原本香甜的睡眠里面。

    顾西琅这才缓缓收回手,帮她搭了件衣服,然后轻手轻脚走出门外。

    唐莎莎这一觉睡得很沉,她觉得自己很久都没睡得这么香过了,就是趴得太久,手臂被压得疼了起来。等她缓缓睁开眼睛的时候,还觉得发生的一切都有些不真实。

    现在她睡在顾西琅的房间里面,睡在顾西琅的床……边,只是普通地趴在他的床边。

    但是一醒来,周围充斥着的都是顾西琅的味道。

    这感觉就好像是做梦一样。

    床上有些冰冷,看样子副部长起床有一会儿了。唐莎莎有点怀念之前的睡眠,打着呵欠站起身来。

    原本披在她身上的衣服就滑落了下来。

    她捡起来,抱着那衣服偷偷乐了一会儿,然后把衣服叠好,努力让它看起来有那么一点整齐,放到了顾西琅的枕头上面。

    做完这些事情,她才走出门外。

    一推开门就闻到了一股食物的香味,顾西琅刚巧端着盘子从厨房里面出来,见到目光发直的她,便淡淡说道:“你醒得正好,一起吃饭吧。”

    唐莎莎走下来,打量起顾西琅做的东西来,仿佛有点挑剔似的:“看起来还漂亮,就是不知道味道怎么样,有没有我做得好吃……”

    话还没说完,就被顾西琅用筷子拍了下脑袋。

    顾西琅自上而下看着她,有点鄙夷:“你好意思说?”

    唐莎莎“嘿嘿”笑了两声,立刻道:“我先去洗漱!”说着,就往浴室的方向溜过去。

    顾西琅略微揉了揉额角。

    这女孩对他家实在是熟悉,好像对他也很熟悉,不管怎么说,好歹现在是住在“外人”的家里,她怎么就能若无其事仿佛像是在自己家里一样呢?

    不过再反过来想想,顾西琅又觉得自己好像也有那么一点不正常。

    仿佛觉得他家里多住了一个名叫唐莎莎的人是很正常的事情一般,他的生活除了早上多做了一份早餐之外,没有一点变化。

    自然而然地就这样相处了。

    也挺好,以后省事儿。

    唐莎莎很快把自己收拾好,伸着懒腰过来了餐厅,看了看客厅,有点奇怪:“我怎么觉得您的家看起来不太一样了?”

    不是感觉问题,是真的不一样了。

    蓝光机不见了,投影仪不见了,展柜上面摆的东西少了很多,整个屋子就像是空了一些一样。

    顾西琅随着她的目光看了一眼,也没隐瞒:“我这周六要搬家。”

    “搬家?!”她把眼睛瞪大一点,坐下来,“这里不好吗?”

    顾西琅看她两眼,扯了扯嘴角:“你国庆节过来的时候,难道没有看见告示栏上的通知吗?”

    唐莎莎想了想,从脑袋里面搜索出来一点东西:“……街道改建计划?”

    “对。”顾西琅点头,“下个月开始,所以我提前搬家。”

    “那您房子已经找好了吗?”她想了想,笑起来,“我最近也在计划搬家,要不咱俩一起住好了?您还缺室友吗,年轻可爱读过大学的那种。”

    “不缺。你想得美。”顾西琅嫌弃她,“我搬回以前家里的老房子去住,从研究院出来,和这边是完全不同的方向了。”

    那就是以后很难在私下的时候见到了?什么嘛……唐莎莎撇了撇嘴。

    也不知道是不是顾西琅搬家的事情刺激了她,她愈发惦记着搬家的事情了,结果还真就接到了陈妈妈发过来的房子消息。

    那是一套独栋老房子,在离科搜研不远的有名的独户街上。

    这条街是住宅区,当初规划的时候,是和富人区规划在一起的,也十分安静,虽然社区里面各种生活设施便利齐全,但是几乎听不到什么嘈杂的声音。

    这条街上独户街,顾名思义,街上几乎都是独立的复式小楼房。基本上是由富人购买了地皮,然后自己修建而成。

    陈妈妈帮她找的房子是复式的。主体是仅有一层楼高的房子,墙外贴着的是暖色的小圆石,看起来颇有点小清新的感觉。平时生活起居就在这个一楼里面,包括了厨房、浴室、起居室、餐厅等等,旁边则是约莫只有二十平左右的小阁楼。

    这个小阁楼就有两层高了,上下两层是一样大的卧室,只是里面装修风格各不一样,上层装修偏温软,下层装修偏简约。

    这房子还带了一个小院子,小院子已经被好好打理过了,一颗硕大的乘凉用的大榕树,其它各有各色花草,还布置了石桌石凳,一副很有格调的样子。

    唐莎莎看着就觉得喜欢,可是也仅仅是喜欢而已。

    脑袋清醒之后,她就万分尴尬给陈妈妈说明了,自己虽然很喜欢这个房子,这个房子也完全符合自己的心意,但是估计自己的经济能力很难住得起这样的房子。

    陈妈妈那边倒是很快就给了回复,说租金是一千四,相信按照她的经济能力是完全能够负担得起的。

    唐莎莎惊讶地简直说不出话来,立刻给那边打了个电话。

    毕竟她完全想象不出来,这么漂亮宽敞的房子,居然只用一千四。在这样的地段、在这样的环境,这套房子租金少说应该上万元了。

    陈妈妈倒是没有犹豫,和她说了实话,是说这套房子实际上是他们闲置的老房子,也就是他家老家,但是现在他们老两口住在现在的公寓里面并不打算搬回去,儿子也买了新的房子,看样子不准备住在那里。

    这套房子有他们一家人的记忆,他们不会卖掉,但是闲置着又觉得不太好,所以想让唐莎莎住进去。

    一来是能方便这个姑娘,二来也是希望姑娘能够帮忙照顾一下这套房子。

    陈妈妈话说得很是诚恳,一边是恩惠,一边又是要求帮忙,她的理由很是动听也很是合理,唐莎莎压根说不出什么拒绝的话来,最后千恩万谢应了下来。

    两天之后,刘瑾那边联系上了之前在网络上发表评论的男人,并且帮唐莎莎安排好了会见。

    这男人看起来有些老了。但是按照资料上实际年纪来看的话,他也不算老。和曾经喜欢追求过冯婉的曾念文差不多岁数。看周围环境能判断出来,这是一个现在已经养尊处优的老人。

    事实也确实是这个样子。

    因为刘瑾交给她的资料上面就写着,这个人在四十岁之前都有些落魄,四十岁中段的时候靠投资房地产赚了一笔,然后用那笔钱创业,在五十多岁的时候成为了临海市当时首屈一指的商人。

    他坐在轮椅上,一条看起来质地良好的毛毯搭在他的腿上,见到唐莎莎之后,对她比了个请坐的手势。

    唐莎莎在他对面坐下来。

    这个男人现在似乎依然保持着单身,在硕大的别墅里面,甚至连一个女□□人也看不到,目光能看到全是男人。

    这一点也显得有些可疑。

    不知道是不是察觉到了唐莎莎的目光,那个老人对她笑了笑,笑容倒是很和蔼:“你是不是觉得很奇怪,为什么我这里一个女人也没有。”

    她的心思一眼就被人戳穿,这就让唐莎莎在尴尬之余,又觉得不得不谨慎起来。

    老人并没有觉得这是一件难以启齿的事情,大方承认道:“说实话吧,我对女性有一些偏见,有一些心理阴影,包括现在见到你,我其实也算不上有多愉快。”

    后面那句话实在是有些多余。

    唐莎莎对他点了点头,反应过来:“难道说,是因为当时唐一莉小姐的事情?”

    老人笑了笑,想了想,纠正了一下她的说法:“唐一莉只是原因之一。”

    唐莎莎本来还在思索要怎么进入话题,没想到这么快就已经进入了主题里面。她打起精神,在对方说话的时候也观察着对方的一举一动。

    老人又说道:“实际上,我以为十七年前你们就会联系我的。”

    唐莎莎有些难堪:“您发表留言的地方实在是太隐秘难找了,更何况那个论坛本来就不是什么明面上的论坛。”

    老人笑起来:“这么一说倒也是,我以前是做网络的,所以能摸到一点那方面的网站。”

    唐莎莎点了点头。

    老人说:“不管怎么说,当时对于一个遇难的女高中生说出这样的话来,我还是有些愧疚的,我为当时的幸灾乐祸而道歉。”

    唐莎莎再次注意到他的说辞——“女高中生”,即使是过了这么多年,也没有发生变化,足以说明一点事情。

    她端起杯子,不动声色:“实际上,唐一莉遇害的时候已经是大学二年级了。”

    听她这么一说,老人似乎有点吃惊似的,连声道:“居然已经过了那么久了?”

    唐莎莎又补充道:“当时各方面的新闻媒体上也有写明的,遇害的是某大学的大二女生。”

    那老人回忆了一会儿,大概是并没有想起来这么一茬,尴尬道:“我没注意到她当时的年纪,我只顾着看她遇害的消息去了。”

    唐莎莎说道:“您似乎对唐一莉的高中时期很是在意,是因为高中的时候和您发生过什么冲突吗?”

    对方这就沉默了一会儿。

    这种时候是不能催他的,显然对方是在摇摆不定当中,如果催他逼问他反而会达到反效果,唐莎莎也没说话,只是小口喝着水,慢慢等着。

    果然,过了好一会儿,那老人才回过神来,略微低下头,叹气:“你说的对,确实是,在唐一莉高中的时候,我曾和她发生过一些过节……”

    “是什么样的过节?”

    老人摇了摇头:“这么说也不太对,确切一点说,是唐一莉单方面和我发生了过节,我只是一个倒霉鬼。如果当时在那里的人不是我,是别人,那么别人也会成为那个倒霉鬼。”

    听他这么说了,唐莎莎实在是好奇,又问了一遍:“您说的到底是什么样的过节?”

    老人微微一笑:“单方面的过节么……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曾经被她碰瓷敲诈过。”

    诶?

    唐莎莎一怔,显然是没有想到这样一个回答。

    毕竟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唐一莉都是一个阳光开朗的女孩子,就算是嫉妒心重一点,好歹也并不会做出这么出格的事情。

    唐莎莎小心翼翼地问道:“能不能详细说明一下?”

    老人对她点了下头,回忆起当时的事情来:“实际上那时候,每个学校都是有不一样的校服的,就是很像运动服的那一种,知道吗?”

    她当然知道。

    老人又说道:“我认识唐一莉穿的那身校服,就是我单位附近的一所高中的校服,袖子上有蓝黄相间的图纹,领口那里是深蓝色的。”

    她仔细听着。

    老人说到这里,又叹了口气,缓缓说道:“那时候经济不好,许多小公司面临倒闭,我工作的那家公司也没能幸免。我们一群搞电脑的人,被克扣了两个月的工资,第三个月,老板本来是许诺好了当月会发公司,结果在当月验收了我们做出来的成品之后,临到发工资的前一天,他丢下这么多员工,带着成品跑路了。”

    那个年代因为大片倒闭的工厂和公司,跑路的人实在是不占少数。

    唐莎莎表示理解。

    可是随即又问道:“当时你们已经被克扣了两个月的工资,为什么还没有辞职跳槽呢?”

    老人笑了笑:“这个情况就很复杂了。”

    唐莎莎没说话,老人喝了口水,娓娓说起来:“当时我们在做的是一个大工程,之前已经做了四个月了,眼看着马上就要完工,这个东西做出来绝对是一个非常赚钱并且能让所有人惊讶的工程,当然,对于大家来说也是极有成就感的一件事情。把这个东西做出来之后再跳槽,就是简历上也能多上非常精彩的一笔,这恐怕是当时大多数人的想法。……更何况,已经完成了一半的作品,谁都不想放弃,毕竟没完成的话会让人觉得很难受,而且之后肯定也没法放开。”

    唐莎莎曾在陶书扬女朋友的讲座上听过类似的话,这会儿再听到老人这么说不由得说了一连串“是的”表示赞同。

    老人看了她一眼,接着说道:“更何况,当时我家里也遇到了一点事情,急需要用钱。那个大工程卖出去之后,肯定能够赚上一大笔,我们都想着,就算现在公司缺钱,到时候把程序卖出去之后,肯定能赚回来,到时候不光能拿到工资,还能拿到一大笔奖金。”

    作者有话要说: 二傻:好开心啊,我明天要搬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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