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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1 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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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到程嘉溯以前被当成小气鬼,我们都大笑,糖糖也应和着程呦呦的笑声上蹿下跳,人来疯地往人身上扑。

    糖糖长得很快,刚刚来到家里的时候才两只手那么大,这才几个月就比我小腿还高了,扑人的时候也很有力量。

    因为是看着长大的狗狗,我不是很害怕它,但对于一只大狗扑到身上这种事,我还是受不了,飞快地挨着程嘉溯坐下。

    糖糖和它的主人一样会看眼色,审时度势的本领一流,对着程呦呦就一个劲撒娇,对我时不时来一场恶作剧,在程嘉溯跟前就乖得不得了,似乎连掉毛都掉得格外少了。

    我有时候怀疑程呦呦是不是教过糖糖:“不然它怎么跟你似的,就知道欺负我呢?”

    程呦呦冲我翻白眼:“张阿姨,是你总是欺负我,糖糖在给我报仇啦!”

    小魔女自诩是智慧的人,总喜欢走智力流然后一次次被我碾压。她们一主一宠,程呦呦在我手底下走不过三招,倒是糖糖凭借物种优势,十次里能有四五次让我投降。

    我威胁程呦呦:“你要知道,我可是做过很多动物实验的!”

    这是真事,从青蛙到兔子,从小白鼠到小狗,生物科学学院的花园里埋满了实验课过后的动物尸体,紫藤花每年都开得格外艳丽。

    几个文科学院每次路过,都要感叹:“每一支纱锭上都缠绕着被剥削的工人死去的灵魂,太平洋铁路的每一根枕木下都躺着一个华工的尸体,而生物科学学院每一株植物下,都有一只哭泣的动物。”

    做动物实验在我们的专业是非常正常的事情,但是在业外人士看来,未免就有些残忍。许多业内人士身上都有着“杀气”,动物不会喜欢靠近,像孟老师家的孟德尔,绝对是一个怪胎。

    至于我,也不知道是糖糖没心没肺,还是因为我没什么杀气,它一点都不怕我。我的威胁下住了程呦呦,却没能吓到它,它还一个劲往我身上扑,长长的白毛沾得到处都是,害我不得不黏着程嘉溯才能摆脱它。

    对于狗,我是有点害怕,但也不讨厌,否则也没法和糖糖和平共处。我最喜欢的动物其实是马,它英俊、美丽、充满力量,有飞腾之势;拥有温柔的眼睛,和骄傲的脊梁。

    跟程嘉溯在一起的这段时间,我体验了许多前所未有的事情——去北欧滑雪、吃海鲜,参加上流社会的宴会,锦衣华服加身……

    他爱玩也会玩,对于许多娱乐活动都有自己独到的见解,绝不会让我感觉到无聊。但到现在为止,他还没有带我去骑过马。

    越城郊外就有一家马场,据说马场的马一部分来自远在西北的山丹马场,是军马,另外一部分则是从国外引进的良驹。

    身为沪市和越城这一带顶尖的纨绔,程嘉溯自然有着这家马场的顶级VIP身份,再加上京城杨家的二小姐,跟在表哥表姐后面来玩的郑与泽,追随他们或是想要接近他们的富二代……每一次聚会的人数都不可能少。

    我如今不怵这样的场合,随着程嘉溯一再公开对我的支持,这群富家公子小姐对我的态度也客气了起来,从“随便玩一玩”的女人,变成了“程总的长期情人”。

    他们都清楚枕头风的力量是巨大的,不管我以后能不能入主程家,现在程嘉溯身边只有我一个女人,我就是特别的,他们没有必要与我为敌。

    但一个阶层总是不大喜欢自己的习惯被打破,他们的不习惯不能发泄在我身上,就只好把隐隐约约的鄙夷送给郑与泽带来的那个姑娘——她看上去可没有我这种不可侵犯的气势,看郑大少的模样,也没有对她很认真的意思。

    当着许多人的面,程嘉溯没有立刻就质问郑与泽,转而给了我一个眼神:待会儿去问问方萌萌究竟是怎么回事。

    我也没料到郑与泽竟然会带着方萌萌出现在马场,方萌萌当初对我说得斩钉截铁,不会再和郑与泽产生任何联系;郑与泽也对郑明辉先生一再保证不会再犯错,才被放出来。

    现在看方萌萌依旧是一脸的不情愿,郑与泽则是把她带到马场以后就不管人了,自顾自地和认识的人打起了招呼,完全忘了自己还带了一个人。

    在场的人方萌萌几乎全都不认识,但她知道这些人的身份,他们身上随便哪一件饰品的价格,都远远超过她一个月的工资。这群人是天之骄子,而她是误闯进鹤群的鹌鹑,格格不入。

    众目睽睽,许多人惊诧地看着她,那些目光有的隐晦,有的则不加掩饰,彰显着目光主人的不悦。

    方萌萌一方面有点不服气,挺胸抬头地怒视回去,另一方面又感到深深的自卑,手足无措。

    在场所有人里,她最熟悉的恐怕就是我和程嘉溯。事关郑与泽,程嘉溯不会置身事外,在他的示意下,我把方萌萌带出众人关注的焦点,找了个比较偏僻的地方,问她:“你怎么来这里了?”

    “你能来,我就不能来吗?”方萌萌冲口而出,语气十分不讨喜。

    我一皱眉:“方小姐,我是在好好问你有没有需要帮忙的地方——我不相信你会主动缠上阿泽,要他带你来这里。如果你想离开,就告诉我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我又不是她妈妈,能在被她抢白了无数次之后还和颜悦色地同她说话,我对她的那点子同情,被她恶劣的态度消耗得差不多。

    方萌萌愣了一下,道:“我没有缠着他!我是去还钱的!”

    我愕然:“你现在有钱了?”

    当初通过我,郑家补偿了方萌萌一百万,那不是一个小数目,她能这么快就还上?

    方萌萌脸上闪现一丝不屑,我猛然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错误:她并不需要自己赚到一百万。

    因为她并没有花钱的地方,我告诉她用来应急的一百万,她可能只花了几千块,最多上万。所有她现在一找到工作,就可以把钱还给郑家。

    至于为什么是郑与泽……她讨厌我,不会高兴再次见到我;郑家的其他人她也接触不到,唯独郑与泽是与她有过肌肤之亲的,两个人的熟悉虽然是通过超级来达成,但那也是一种亲密关系,是旁人所比不上的。

    所以方萌萌选择找郑与泽还钱,但郑与泽见到她以后非常惊讶,随后就硬是把人拉到了马场,就是我们先前所见那一幕了。

    我心里咯噔一下:郑与泽这种做法,不像是对方萌萌没兴趣,也不像是讨厌她,如果一定要找一个形容,大概是更像小学那些人憎狗嫌的小男生,通过揪女生小辫子来引起对方的注意。一旦女孩子将注意力投注在他身上,他就窘迫得不知道该怎么做了。

    这种拙劣的手段十分常见,但因为使用者是郑与泽,所有人一开始都没有想到这一点,还以为是他大少爷脾气上来了。

    他现在为了掩饰自己的窘迫,把人带来以后,完全不理方萌萌,这并不是什么好兆头——越是不敢搭理,就越是上心。

    他敢把人带到程嘉溯面前,本身就是一种隐晦的宣告——就像程嘉溯将我带回自己家中一样,无声地宣告着女孩子在他心目中的地位。

    而郑与泽比程嘉溯更糟糕的一点,在于他不一定明白自己的想法,他只是凭借本能做了这些,不像他有着明确目标的表哥,清楚自己未来的道路。

    郑与泽稀里糊涂的,会把同样稀里糊涂的方萌萌一起拉进沼泽里,两个人万劫不复。

    我怀着满腹心事,忧心忡忡地向程嘉溯走去,汇报我的这一发现。

    178 同乘

    听完我的叙述,程嘉溯英挺的眉也皱起来,在眉心形成一道深深的褶皱。

    我对郑与泽产生了怨气——程嘉溯这个做表哥的,给表弟收拾烂摊子是甘之如饴,但我看着自己的男人要为他不成熟行为来带的恶果买单,一次又一次地烦心这些事情,就非常气愤。

    如果郑与泽能稍微成熟一点,不说是担起郑家的大梁来,与程嘉溯守望相助,共同对抗狼子野心的外敌;就是他能够为自己的感情负责,程嘉溯也不会像现在这么累。

    我环顾四周,郑与泽正和几个朋友说着什么,放声大笑。但他惬意地四处看着,唯独一个眼风都没给方萌萌,一旦眼神接近方萌萌所在的方位,他就会僵硬地挪开。

    这种表现落在我和程嘉溯眼中,就是欲盖弥彰。如果他真的丝毫不在乎方萌萌,那么在他眼中,方萌萌和马场的工作人员、路边的风景不会有什么区别,他根本就不会刻意避开,甚至,按照他的性格,他很有可能会上前调戏那个姑娘,给自己的风流名声又记上一笔。

    程嘉溯从背后抱住我,“先不管他,我带你去骑马。”

    我点点头,暂时将郑与泽的糟心事放到一边,专注享受我们两个人约会的时光。

    工作人员为程嘉溯牵来一匹黑色的马,四肢修长,皮毛油亮,长长的鬃毛有一部分扎成整齐的辫子,其余部分潇洒地披散,漫步走开,优雅仿佛马中的王者。

    工作人员介绍道:“它的名字叫做King,是纯种的阿哈尔捷金马,性子也比较高傲。”

    这种在古代被称为“汗血宝马”的马匹是世界上最好的马,头细颈高,轻捷矫健,耐力十足,各国名马都以拥有它的血统为荣。

    这匹马皮毛入缎子一般,在阳光下闪烁着金色的光晕,神态矜持高傲。我被它迷住了,惊叹着走上前,想要摸摸它。

    King十分有灵性,略一偏头,就避开了我的手,警告性地喷了一口气。程嘉溯眼疾手快地拉开我:“别急,慢慢来。”

    虽然它性子高傲,但毕竟是驯养过的马,不会轻易伤人,工作人员松开缰绳,“程总是常来的,King记得您呢。”

    程嘉溯伸手,King打量了他一会儿,果然慢慢走上前来,低头嗅嗅他的手掌。程嘉溯抱住马头摸了摸,看我眼巴巴地站在一旁,不由笑起来:“这么眼馋啊……”

    接过工作人员手里的糖,程嘉溯喂了King一块,这匹马就纡尊降贵地蹭了他一下。一人一马都是一副高傲面孔,竟是神似,我不禁笑起来。

    程嘉溯教我也拿了一块方糖放在掌心里,伸手到King面前。骏马鼻孔里喷出的热气打在我手上,潮乎乎的,我有点害怕,往后缩了缩,程嘉溯托住我的手掌,:“别怕,它不咬人。万一咬人,我替你挡着。”

    在他身边的时候,我总是格外安心,胆子也格外大。手被他握着,就更不怕了,平平地伸到King嘴边。

    骏马伸舌一卷,灵巧地将方糖攫走。我惊讶地叫:“呀!它都没有碰到我。”

    工作人员笑了笑,正要说什么,看到程嘉溯同我的相处,又退开了。

    程嘉溯白得了一个炫耀知识的机会,淡淡笑道:“是专门训练过,来骑马的人,多少有点洁癖。”

    这是自然的,要不然每一次有人喂它,都舔人一手唾沫,那多脏啊。能来这里骑马的人非富即贵,再次也是小富阶层,中产以下根本不会考虑到这么奢侈的娱乐活动。这群人往往有着各种各样的讲究,洁癖算是最常见的一种了。

    吃了我的糖,King的态度稍稍温和了一些,程嘉溯牵着它的缰绳,示意我上前摸摸它。

    指尖触到光滑的皮毛,皮毛之下是肌肉虬结的躯体,温热的血液奔涌,强健的骨骼挺立……这是被诗人们传颂了千百年的名马啊。

    马背上早就上好了鞍鞯,程嘉溯含笑看着我摸够了,忽然手一撑,翻身上马。

    我先是吓了一跳,随即被他的英姿迷倒,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他。他在马上笑我:“傻样,没见过吗?”

    我摇头:“从来没有见过你这么帅!”

    他别的时候也很帅,越是运筹帷幄、挥斥方遒的时候,就越是迷人。但那都是智慧方面,而马术最能体现男人优雅的力量,这是我第一次看到。

    程嘉溯微笑:“在这里等我?”

    “好。”话音未落,就见他轻夹马腹,King像一支离弦的利箭一般轻捷地冲了出去,一骑绝尘。

    骑士与骏马矫健的英姿在马场里引起一阵交好,好几个原本正在围着郑与泽献殷勤的人也动了心,让人牵来马,想要一试身手。

    郑与泽也兴冲冲地叫人把他的爱马牵过来,那是一匹白色的阿哈尔捷金马,浑身没有一根杂色的毛,毛尖泛着光晕。

    据说那匹马的名字叫做Prince。我禁不住笑:“阿泽一下子给自己降了个辈分啊。”

    他们一群人正吵吵嚷嚷地要出发,King小跑着回来了,程嘉溯自马上向我伸手:“上来!”

    这是一个相当危险的动作,但因为对程嘉溯的能力有着绝对的信任,我想都没想就搭上他的手用力一跃,他一扯一带,已将我抱在怀里。

    坐在马背上,视野与之前完全不同,只有身下的马鞍和身后的男人可以作为支撑。我反手抱住他劲瘦的腰,程嘉溯在我头顶上轻笑一声,King接到命令,骤然奔出。

    “啊!”我尖叫,后脑勺在惯性作用下狠狠撞上程嘉溯的胸膛,双手紧紧绞住,唯恐一个放松就被颠下去。

    程嘉溯从腋下环住我,双手拎着缰绳,笑道:“放松点靠着我,不要怕。”

    我向后靠去,感受到他健壮的肌肉,才缓缓呼出一口气来。

    初夏的空气十分清新,马场上遍植碧绿草皮,柔细如丝,柔软而坚韧,目光所能看到的地方,不是自然的青草绿树,就是远处一泓清水,再远处便是蓝天白云。

    随着马匹的跑动,清风徐来,吹拂着我的面孔。一缕头发松下来,在眼前拂动。我才要抬手,就被程嘉溯按住:“潼潼,你来拉着缰绳。”

    我犹豫:“可以么?”

    他笑:“有我在呢。”不由分说地把马缰塞进我手中,让他自己的手空了出来。

    我精神高度紧张,拉着缰绳不敢放松,也不敢太重,整个人都僵住了。

    程嘉溯温热的手指划过我的脸颊,勾着那缕松脱的头发,夹到耳后,然后暧昧地抚摸着我的耳垂。

    “你做什么……”我大为紧张,生怕他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来。

    程嘉溯不回答我,轻笑着低头含住我的耳垂,我猛然一颤,带上了哭腔,“阿溯!”

    这种时间,这种场合,这种情形……刺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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