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 危险关系
“先生, 您能说一句, 祝你们今晚拥有一个火热的夜晚吗?”连嘉澍在说这话时眼睛正看着她。
林馥蓁被看得心里发毛,那位巡警一看就是个老实人,而且还是一个热心肠的老实人。
心里一急,匆匆忙忙丢下一句再见强行拽着连嘉澍,连拉带拽。
十几步过后,从背后传来——
“祝你们今晚能拥有一个火热的夜晚。”
松开手, 狠狠瞪了连嘉澍一眼, 他笑开,笑得很肆意。
她加快脚步。
她和他的影子始终间隔在五、六步左右距离,她脚步匆匆,他脚步悠闲。
回到剧院广场,他们的车就停在附近。
夜已经很深,连布谷鸟都不叫了, 广场空无一人。
走到广场中央, 他叫住了她。
懒得理会。
“林馥蓁, 还记得红土城那家杂货店吗?我们在那个杂货店买过薰衣草冰淇淋。”
放缓脚步。
“那家杂货店老板曾经和我们说过, 祝你们有一个火热的夜晚。”
就知道他会说出这样的话,她得加快脚步才行,现在已经很晚了。
“他死了。”
跨出的脚步中途收了回来,站停, 脚步声来到她背后。
“他上个月死了, 我去参加他的葬礼, 他弟弟告诉我, 哥哥走得很安详,哥哥一直在等着这一天。”
模糊不堪的画面一点点清晰,墨兰色窗框,窗台上种着七色花和海棠花,一个男人的头颅从窗户里面探了出来,某年某日,这个男人曾经充当连嘉澍的帮凶,策划一场十分蹩脚的求婚仪式。
现如今,她已经记不住那男人的长相。
能记住的是那个男人有着毛茸茸的头发,打开那家杂货店冰柜,就可以吃到纯手工制作的薰衣草冰淇淋,冰淇淋味道很地道。
“那个男人的妻子在他们结婚二十三年后离开他去了另外一个世界,他按照妻子临终前嘱托,把经营杂货店好,尽自己能力去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热爱那些值得热爱的人们,去年,他生病了,他和他的孩子说,别伤心,这是你妈妈来接爸爸,妈妈和爸爸早就约好。”
“那个男人,在那家杂货店等着妻子来接他,一等就是十二年。”
沿着只可以容纳一人的小巷,绕过红土围墙、红土地面的小广场,数十家民宿整整齐齐排列着,民宿窗台上,鲜花四季常开,从一个个窗台下走过拐了个弯,就看到分别写着好几种文字的指示牌,顺着指示牌就可以看到有着蓝色门框的杂货店。
顺着台阶进入可以容纳两人身位的门廊,店里的商品不是很多,但食杂类水果类工艺品归纳得井井有条,店主是有着一头卷发的中年男人,一看就是天然卷,也许没时间去理发头发很长看起来毛茸茸的,见到远方来的客人咧开嘴笑,牙齿洁白整齐,假如找不出零钱就塞给你小盒薰衣草味的避孕套,嗓音浑厚“祝你们有一个火热的夜晚”。
远方的客人们一定不知道,这个男人在他和妻子一起经营的杂货店里等了妻子十二年。
鼻子一酸,转过身去,身体直挺挺的,头搁在连嘉澍肩膀上,街灯把她和他的影子投射在广场地面上,形状像英文小写字母h。
“小画眉。”
“嗯。”
他轻声说着:“小画眉别怕,我一定是走在你后面。”
什么走在你后面。
“但你要记住,一定要记得来接我,你要知道,我是一个没耐心的人,所以,不能让我等太久,我可等不了十二年,最多三年。”
目光落在投递在地面上的那个h形状上,想着他说的话,后知后觉,这人真是……比她还来得投入。
真是盲目自信的家伙,他都不知道,在苏黎世一家普通公寓,也许有个男人在等着十月中旬的一天,门铃响起。
回到住处时已是午夜一刻时分。
她和他房间门对门,隔在中间的走廊也不过三步之遥距离,是各自转身,各自打开门,各自回房间睡觉的事情,可他还是坚持要送她。
好吧,他要送就让他送吧。
可是,那直勾勾似乎要把她一口吞进肚子里的目光是怎么一回事?
选择忽视,打了一个哈欠,摆手:“晚安。”
“晚安。”目光还是一动也不动。
手往着门把,他手比她更快,她几次强行想打开门都未果,索性放弃,以半带玩笑的语气:“嘉澍,想和你度过火热夜晚的姑娘多的是,但我不在其中行列。”
“但那位警察先生没祝我和别的姑娘共度火热的夜晚。”极为暧昧的语气。
“可我不想和你度过火热的夜晚。”老老实实。
嗓音黯哑:“可我只想和你度过火热的夜晚。”
这语气很危险,以及他们现在站位也有问题,由于争夺门把使用权的关系,她整个身体都陷落于他怀里,再加上他的目光说话声音……
警铃大作。
“连嘉澍,”林馥蓁加重声音,“你说过的,不会和我签下那些变态公文合约。”
这应该可以理解成为,不存在身体服务。
“我的话你怎么就那么轻易相信了,嗯?”这声线几乎贴着她耳廓。
气氛在那个瞬间骤然紧张了起来。
“连嘉澍,别……”结结巴巴的,“别耍我……你,你也知道的……我讨厌……”
“小结巴。”
“啊?”
近在咫尺的那张脸淡淡笑开,但被装进眼眸底下地却是苦涩,轻触她脸颊:“林馥蓁,我梦过你在我面前笑得很甜的时刻,还梦过你在我面前结结巴巴的样子,但梦里的你永远停留在十岁,是个小结巴,我……我叫……叫林……林馥蓁,很……很高兴……很高兴认识你。”
关上门,背贴在门板上。
那句“小画眉,晚安”穿过门板缝隙,让她不得不捂住耳朵,以防它趁着她不注意溜进耳膜,成天在她脑子里响个不停。
关门声响起,林馥蓁大大松下一口气,在过去几个小时里她真是过得精疲力尽,想想还是搬重物装修房子比较轻松。
第一缕晨曦落在窗框上,新的一天来到,这是她身为连嘉澍女友的第二天。
她准备早餐,他准备上班文件,吃完早餐他亲吻她脸颊说我上班去了,中午打电话给你。
“嗯。”一副依依不舍的样子把他送到门口,看着他坐上车,再目送着他的车子消失在她视线范围内。
中午,林馥蓁刚吃完饭就接到连嘉澍电话。
连嘉澍问:“在干什么。”
“刚吃完饭。”
“之后?”
“什么之后?”
“笨,我是问你吃完饭以后要干什么?”
“睡觉。”
电话彼端传来叹息声。
“林馥蓁你还真把自己往猪那个方位靠。”
“你不喜欢吗?”委委屈屈问着,她才不会告知他吃饭睡觉时间总是过得很快。
“不,喜欢,再喜欢不过。”顿了顿,“好了,接下来你可以问我了。”
“什么?”
“笨,我刚刚可是问你吃饭了没有。”
好吧,问:“你吃饭了没有。”
和连嘉澍通完电话林馥蓁就回到自己房间睡大觉,这个下午没人按响门铃。
四点钟左右时间林馥蓁去了一趟附近超市,冰箱空了。
伴随中餐文化在西方盛行,一些超市会兜售类似于豆腐粉条四喜丸子诸如此类带有中国标志的食材。
从超市回来林馥蓁开始准备晚餐,连嘉澍离开前说了,今晚会早半个钟头回来。
麻婆豆腐林馥蓁是从柯鈤的妈妈那里学会;蚂蚁上树是从柯鈤那里学来的;而四喜丸子青菜汤是林馥蓁自己按照美食书籍自己研究出来。
这几样菜就数蚂蚁上树做起来稍微有点复杂,把粉条和肉末葱搅拌均匀是这道菜最关键步骤。
当那双手从背后环住她时,她正在做搅拌环节,在那双手的力道下背部被动贴住他的胸腔。
连嘉澍说了,要想拿到面包和指南针,关键要看她是否能做到全力以赴。
没去挣扎,搅拌粉条的力道变缓,而他的力道却加重了。
就那么地,让她每一缕呼吸都显得困难,他的力量还在增加,隐隐约约可以窥见毁灭的力量。
停下手中动作,低声说了句嘉澍疼。
那句“疼”让林馥蓁获得喘息的空间,看了一眼窗外,已是华灯初上时分。
他脸颊贴在她鬓角处,低语:“看起来很会过日子,什么都会的小画眉让人心烦,倒不如什么都不会,日子过得一塌糊涂,整天就像小跟班似的跟着你,用惨兮兮的语气说,嘉澍我肚子饿了,说嘉澍你什么时候给我做饭,说嘉澍今晚我想吃甜鸡蛋饼,说嘉澍我今天表现得这么棒,你明天就给我做鱼片粥好不好。”
“林馥蓁,现在的你让我看着很心烦,可不看了也心烦。”
窗外暮色以一种肉眼就能分辨出的速度在快速加厚,暮色亦是浓郁灯光就越为的鲜活。
目光从窗外收回,说嘉澍,菜要凉了。
麻婆豆腐、蚂蚁上树、四喜丸子青菜汤一一被端上餐桌,盛了两碗米饭再给连嘉澍到了一杯水。
水剩下半杯,连嘉澍目光落在蚂蚁上树上。
蚂蚁上树其实也就是粉条拌肉末青葱碎片,然后加上色道偏红的调料油,卖相一般但吃起来不腻味口感很好,这也是一道让外国食客在初次见到时会皱起眉头的中国菜,原因是看起来黏糊糊的。
毫无意外,连嘉澍大皱起眉。
“它看起来就像是红泥浆。”连嘉澍如是评价。
在心底里暗骂了一句,林馥蓁夹了少量粉条,把粉条放到小勺子里,再把小勺子放在连嘉澍碟子上,好脾气说嘉澍你试一口,我保证很好吃。
迟疑片刻,连嘉澍拿起小勺子,在拿小勺子时表情写满了“要是不好吃你就完蛋了”。
第一口后,表情变成“这看起来像红泥浆的玩意似乎口感还不错,不不,它长得这么难看,口感好也许是我的错觉,我得再试看看”
勺子往她面前一递。
这人没手吗?只能再给往勺子里添。
第二口,错觉,错觉,一定还是错觉。
这次,连嘉澍没把勺子往她面前递而是自己动手,第三口,第四口,味道好像真的不错,第五口,第六口,滋味别样,比见鬼的意大利面好多了。
第七口,似乎想起什么,把勺子放回碟子上,问:“林馥蓁,是谁教你弄这个的。”
没回答,林馥蓁扒了一口饭。
“同学?朋友?邻居?还是从美食节目看到的?”
林馥蓁在扒了一口饭。
“还是……”冷冷说出,“我那土拨鼠叔叔?”
艹!不是让不要叫土拨鼠叔叔吗?但这话林馥蓁是不敢说出口,反正她觉得不像土拨鼠就行了。
再说了,即使是土拨鼠又什么样?她就一门心思想和土拨鼠男人过日子。
呸呸呸,她怎么也管柯鈤叫土拨鼠了,这都是连嘉澍的错,老是在她面前土拨鼠土拨鼠,弄得她脑子也整天土拨鼠土拨鼠的了。
“林馥蓁,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连嘉澍加重声音。
嗯,这是一个她非常乐意回答的问题,点头,以示肯定,迅速补上一句:“如果你认为我这是故意在气你的话,你就当成我是在美食节目学的吧。”
完毕,收工,长舒一口气。
不去理会那束蜇人的眼神,林馥蓁继续吃饭,他不喜欢吃她倒是喜欢得很,把粉条放进勺子里,一勺一勺,津津有味。
似乎是从枪口里迸出的那声“丑!”直面而来。
继续吃饭。
“丑死了。”
没关系,她丑和美和连嘉澍没任何关系,还有一个礼拜零四天,他们就分道扬镳了。
“头发丑,耳朵丑,吃饭样子也丑,林馥蓁,除了胸部你就没一样好看。”
大力嚼动粉条。
“泡鱼眼。”
是是,她一旦晚上喝多水早上起床眼睛就有点泡鱼眼倾向。
“大嘴巴,和鳄鱼小姐有得一拼。”
林馥蓁有点坐不住。
“一张脸就像披萨,还是黑芝麻披萨。”
大力搁下筷子,她皮肤好得很,一颗麻子也没有,素面朝天穿个校服冒充个高中生都没问题。
“我哪里是大嘴巴,我哪里披萨脸了。”冲着连嘉澍吼,还不解气,站了起来,手掌压在桌面上,“我头发丑,耳朵丑,泡鱼眼,你还不是照样被我迷得神魂颠倒!”
声音还在天花板上端回响着,与她的恼怒形成鲜明对比地是他的惬意。
“该让我那土拨鼠叔叔来看看你现在的样子。”溢满笑意的眼眸瞅着她。
显然,她是上当了。
他是乐于见到她现在的样子,什么都不会就只有臭脾气和公主病。
整理好厨房,林馥蓁回到自己房间,晚餐过后连嘉澍就回到书房处理工作上的事情。
连嘉澍说今晚不出门,但是他也说了没他交代不许睡觉。
洗澡洗头,头发差不多干时,敲门声响起。
打开门。
“球赛开始了。”连嘉澍说。
球赛开始了关她什么事情,一动也不动。
“走吧。”连嘉澍朝她伸出手。
“干什么?”
“陪我看球赛。”他强行拉起她的手。
好吧,以前她没少陪他看球赛,现在她是二十岁的林馥蓁,心里很爱小法兰但打从心里不愿去去承认的不成熟女孩,是不由自主总是为小法兰西争风吃醋的小画眉,圣玛丽心爆棚的缺爱姑娘,他爱的球队她也要爱。
小法兰西对于五大联赛豪门并不敢兴趣,为什么呢,“我朋友们都喜欢,这让我觉得土。”九岁的连嘉澍说。那小法兰西喜欢什么球队呢?“我喜欢莫斯科中央陆军队”一脸骄傲。为什么?“因为我朋友中没人喜欢这只球队,而且它的名字很酷。”
就那样,一喜欢就喜欢很多年,最开始仅仅是因为名字酷,到最后要是有时间会搭乘飞机去莫斯科看一场中央陆军队的比赛;会因为球队的关键进球从座位上跳起来,和陌生人拥抱成一团;会因为一次裁判争议判罚而等待裁判室门口朝裁判做出割喉动作。
这就是她童年时代喜欢着的,少女时代爱着的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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