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8 章节
七七怀里缩,苏七七安抚性的给它顺了顺毛,想着,这小花猫虽然平日里只跟自己亲近,但也不至于怕人啊,怎么见了苏老汉吓成这个样子?
总不至于是在自己不注意的时候,苏老汉打过它吧?这个念头一闪而过,但就算是真的,苏七七也无可奈何,它只能以后多加留意,避免这种事情的发生,对于这个父亲,她还是敬重的,在这个时代,忤逆不孝是天大的罪过。
“七娃子你听着没有,快扔了,这东西多脏啊!”苏老汉抽了一口烟,喷云吐雾。
苏七七在现代的时候养过猫,所以对猫的习性多多少少有些了解,辩解道:“爹您有所不知,这猫其实是最爱干净的,它们的天性本就如此,就比方说,它们每天都会花大量的时间来给自己整理毛发、梳洗,或者是将自己的粪便掩埋起来,这都说明,它们是极为爱干净的。”
苏老汉走到苏七七身前,冷眼瞅了瞅苏七七怀里的小花猫,怒道:“这在泥巴里打滚的东西,哪里干净了?你抱着也不嫌脏!还不扔到地上去!”
苏七七耐心的解释道:“爹您又误会了,就算它们跑到泥土里打滚,也是爱干净的一种表现。”
苏老汉一愣,对苏七七的言论很是吃惊:“这猫崽子,在泥巴里打滚,也是爱干净?”
苏七七点点头,解释道:“它们在泥土里打滚,是为了去除身上的跳蚤和虱子,况且,它们皮肤上会隐藏着一些舌头舔不掉的死毛,在泥土里一滚啊,身上的死毛和寄生虫全都被泥土给沾走了,爹您说,它们是不是爱干净?”
苏老汉被堵的哑口无言,他怎么都不会想到,平日里他最看不上的猫崽子,竟然还有这么多讲究,可苏七七是怎么知道这些的?他们家以前也只养过狗没养过猫,那还是苏七七没出世之前养的,可就算养狗那应该知道的习性也是关于狗的,她怎么对猫这么了解了?
苏老汉愣了再愣:“七娃子,寄生虫是啥?”
“寄生……寄生虫啊,就是……是……”。
“是啥?”苏老汉眼睛瞪了瞪。
“鸡身上生出来的虫子,跑到了小花猫身上,叫鸡生虫……,”苏七七指着鸡笼子,解释的勉强。
苏老汉一知半解的“哦”了一声:“鸡生出来的虫子……可这鸡怎么能生出虫子跑到猫身上呢?”
苏老汉琢磨着,握着烟杆子出了门,他才没闲工夫在这里跟苏七七耗着呢,他约了西吕村的老赵头一起喝酒,顺便再打听一下陶秀才的事儿。
苏七七把小花猫放回到窝里,来到柴房给它准备点吃的,锅里早上剩下的粥已经凉了,杜氏还没有开始准备午饭,苏七七忽然想起来,前些天不是在淘宝给小花猫买了包奶粉嘛,不如今天让它尝尝?
她在现代的时候领养过一只橘猫,胖大橘对带有奶香味的食物格外偏爱,每次见自己吃什么奶制品都跑过来舔一口,那小花猫,应该也喜欢的吧。
想到这里,苏七七从灶台右侧的墙上把挂着的酒囊取下来,找了个稍微破一点的碗打算给小花猫冲奶粉喝。
之所以选破碗,也是因为家人对小花猫的偏见,若是让他们见到给猫直接用人吃饭的碗,指定又是一顿劈头盖脸的说教,而她手中的“破碗”虽然破了,但底儿没破,只是碗的边沿裂了一道痕迹,是苏云儿有次吃饭的时候不小心给摔的,这样家里人总不至于因为这事再挑刺儿。
苏七七冲好了奶粉,打算拿去给小花猫喝,武氏坐在屋前的长板凳上,闭目养神的晒着太阳,而苏七七经过她身边的时候,她忽然睁开眼来,四处张望着。
是什么,这么香?
13、天地不仁 ...
据苏七七所知,武氏本名武桂菱,本是蜀地之北的梁州人。梁州跟蜀地紧靠着,以泱泱大河淮水相隔。那时候中原九州还未分裂,蜀地也还未开国自立门户。许是老天爷为了惩罚统治者的荒淫无道,中原九州开始天灾不断,旱灾前脚刚走,涝灾又接踵而至,旱涝频繁之下粮食颗粒无收,百姓虽苦不堪言也只能受着,无时无刻不在盼着什么时候能熬到头,赶快结束这一切!
但很快,他们便熬不下去了,家中仅存的粮食被吃个精光,县里仓库里的粮食放的招了耗子发了霉也不见县老爷派发,县中的官老爷们为了保住头顶的乌纱帽,欺上瞒下对灾情隐瞒不报,到头来吃苦的自然是平头百姓。
他们也曾想过去县里的仓库中偷粮食,当天夜里便派出去几个自告奋勇的小伙子,但那几个年轻的小伙子再也没回来。后来才知道,他们偷粮被抓被就地砍了头,县老爷把他们的尸体吊起来,在城门上暴晒了三天,同时发出了告示杀一儆百:若是再做些鸡鸣狗盗的勾当,便一人犯法,全家连坐。
天地不仁,当权者无道,升斗小门们开始望天发问:这究竟是个怎样的世道呢?若是苍天有眼,何至于此?
于百姓而言,旱宰涝灾固然可怕,却远远不及猛于虎的官吏。当一具具原本鲜活的生命像枯草一样被吊在城门的时候,他们在满腔愤恨的同时,也害怕了,恐惧了。梁州百姓开始四处逃难,也就是在那个时候,年幼的武氏跟着父亲背井离乡,一路逃难到了苏七七爷爷苏宝璋所在的蜀地。
武氏一家人一路南行,讨饭讨到了东吕村,他们几个外乡人初来乍到,而本地人通常是排外的,为了在这里扎根下来,与本地人通婚是最稳妥最便捷的方法。于是武氏的爹娘一合计,便决定把十八岁的她嫁给十五岁的本地放牛郎苏宝璋,对于这门婚事,苏宝璋的爹娘却是相当不乐意。
第一:那武氏眉目清明,一看就是个心里有主意的,况且她足足大出自家儿子三岁,虽说是女大三抱金砖,可自家的儿子娶一个大她三岁的媳妇,保不齐会被媳妇牵着鼻子走。第二:武氏那手白嫩的跟白葱花似的,这村子里的丫头谁都不是做惯了粗活起了满手硬茧子,这丫头保不齐是个养尊处优的大户小姐,若是让她嫁给一个土生土长的放牛郎,她能乐意?
其实他们的怀疑也不是没有道理的,而且后来事实证明,武氏也确实是个有主意的。但他们只猜对了一半,武氏心中有主意不假,但却丝毫没有大家小姐的性子,反而是个邻里间都公认的好媳妇。大半年的颠沛流离让她养成了吃苦耐劳的性格,家中的大事小事全被她操持着,将苏宝璋的爹娘照顾的很好,显然要强过苏宝璋这个亲生儿子。
在苏七七心目中,武氏一直是她最敬重的长辈,而奶奶这个词,也不单单仅仅是一个概念的称谓,而是从心底里喊出来的,亲人。
她清楚的记得,自己刚来到这个时空那会儿,旱灾才刚刚开始,武氏饿着肚子把媳妇杜氏让给他吃糙粮饼子给了苏七七,她自己明明已经饿得头晕眼花,张着毫无血色的惨白嘴唇,却却依旧笑着对苏七七说:“七娃子,我和你娘都不饿,你先吃吧。”
苏七七握着那块饼,就算肚子已经饿得抽搐着泛酸水,却是无论如何都吃不下去,最后一家人将糙粮饼子掰碎了泡在水里,一人喝了一大碗。
虽然还是饿,但内心已然温饱,尤其是对苏七七而言,她重生之后对这里的一切都不习惯,但因为苏家人对她无微不至的体贴照顾,再冷漠的内心也被焐热了。
苏七七在现代时父母离异,甚少体会过这种家人之间的关怀,所以,当看到年迈的武氏将仅存的饼递给她的那一刻,心中像是被什么忽然撞击了一下,她并不排斥这种感觉,反而有些,受宠若惊。
好在天无绝人之路,在她一家人即将饿死的时候,那个最不像金手指的金手指出现了,虽然没什么大用处,但总算能救全家人的性命。对于“淘宝”的出现,她接受的比较坦然,毕竟她能在这个时空的苏七七身上醒来,已经算是奇闻异事了,也就不怕再多加这一件了。
…………
苏七七把冲好的奶粉放到小花猫的窝里,小花猫立即“喵呜喵呜”的叫起来,它闻到了味道,开始变得躁动,在寻找了一圈儿之后终于成功找到了碗,立即低下头开始喝起来。
苏七七见状勾起嘴角笑了,这小花猫果然跟她家胖大橘一样,喜欢奶香味浓的东西,看来下次要给它买宠物奶粉了,若是让它一直喝人类的奶粉怕是要坏肚子。
想到这里,苏七七摸了摸小花雪白的猫身,给它顺着毛,小花猫似乎享受着苏七七的抚摸,嘴里开始发出“呜呜”的声音,这说明它精神愉快,心情放松。
苏七七索性好人做到底,继续给它按摩性的顺毛,可忽然,她的手像是被什么扎了一下,忽如其来的刺痛让她立即本能的把手收回来,再一看,食指的指肚已经被什么东西划破了一个小口子,小口子原本还是透明的,但很快便有血迹殷出来。
扎她的那东西显然很小,隐藏在小花猫的毛层里,她方才没注意到。苏七七只能把正在喝奶的小花猫掏出来,仔细的检查着它的毛,看到底是被什么东西扎了手。若是真有什么,那小花猫怕是也不好受吧。
苏七七一点一点的从头到尾顺着它的毛一路向下,当她的手再次被扎到的时候,她才确定了扎她的那东西的位置,在小花右侧的屁股上。
苏七七扒开小花屁股上的毛,终于找到了罪魁祸首,却不由得让苏七七眼前一亮,这东西像一颗灰色的枸杞,但它身上长满了刺,显然没有枸杞的“温柔”,正是苍耳子。
若是苏七七没记错,苍耳子在医学上可做药用,能驱寒。苏七七仔细一琢磨,这可是个好东西,尤其是在这个连大夫都不能随便请的时代。
苏七七也顾不上会被扎到手,拽住苍耳子的一颗小刺硬生生的从小花猫身上扯下来,小花猫“喵呜”的叫了声,苏七七便放它回去继续喝奶了。
苏七七看着苍耳子观察了会儿,不禁疑惑起来,她偶尔清晨去跑步锻炼身体,对东吕村的一草一木都了解个大概,但绝对没有苍耳子这种东西。
这小花猫是去了哪里,才沾到了这颗苍耳子的?
14、做人准绳 ...
据苏丰所说,他当时是在淮水边上一辆破船上捡到的小花猫,他找到小花猫的时候,它正缩在船上的一个角落里瑟瑟发抖,见了苏丰他们便立马掉头跑开了。
那时候的苏丰还未从县里的巡逻队离职,他跟同伴身为巡逻人员,奉县尉大人之命上了船,本是为了检查一下那艘毁掉的船上还有没有存活下来的人,他们找遍船舱也没见着一个活物,没成想却在离开的时候听到了“喵呜”一声。
苏七七这样一想,那么这颗苍耳子,怕是一早就在小花猫身上了,自己之所以在给小花猫洗澡的时候没发现,最大的可能性就是小花猫刚来苏家的时候,这颗苍耳子便已经掉在了它的窝里,而最近又重新粘到身上的。
可小花猫是从哪里把这颗苍耳子带来的呢?
如今寒冬腊月,伤寒频繁,再加上这个时代医学太过落后,所有人都只是把苍耳子当成杂草,根本不会往药材上面想。
若是能顺藤摸瓜找到一些,加工一下做成药材,肯定能救不少人。
苏七七摸了摸小花猫圆鼓鼓的肚子,它立马顺势倒在地上,翻身打了个滚儿,灵巧的躲过苏七七的触碰,然后把头靠在稍微高一点儿的草垛上,慢慢合上了眼。
苏七七被它的动作逗乐了,笑骂道“吃饱了就睡,你倒是过得比谁都快活。”
小花猫自是听不懂她说什么,闭着眼舔了舔自己的爪子,又顺着爪子舔了会儿大腿上的白毛,做好清洁工作之后便彻底进入了梦乡。
正在苏七七想着苍耳子愣神的时候,天空忽然暗下来,原本晌午的阳光照到人身上暖洋洋的,但此时的日光似乎被一片云层给遮盖住了,前后效果对比明显,一阵寒风呼啦啦刮过来,就像是一把把冷刀子从人脸上划过去。
苏七七裹紧了自己身上的大棉袄,可并不顶什么用,该冷还是冷,她打了个哆嗦,开始怀念起了在现代时闺蜜送自己的那件超丑的米白色羽绒服来。如果能拿过来,她一定二话不说立马穿上,哪里还敢有半点儿的嫌弃。
现在她身上穿着的大棉袄是她娘杜氏亲手做的,为了防寒,杜氏给家里人每个人都做了那么一件大棉袄,而苏七七这件是特殊的,里面足足絮了两层棉花,虽然看起来臃肿了些,但保暖效果还是比其他人的要好那么一点儿。
而之所以她能受到优待,能穿上絮了两层棉花的大棉袄,不是杜氏偏心她,而是因为苏云儿嫌弃杜氏给她做的那件棉袄太丑了,杜氏好说歹说苏云儿也死活都不肯穿,无奈之下杜氏觉得反正苏云儿不穿,也不能浪费不是?正好七娃子的棉袄还没开始做,干脆拆了云娃子的给七娃子做个厚的,反正她每月都要进县里,保暖也好。
就这样,苏七七便哭笑不得的收下了那件超级厚的棉袄,她身子骨架小,人长得又瘦弱,厚棉袄穿在身上就像穿了副厚重的铠甲,让她看起来宛如动画片里的夸张滑稽动漫人物,可杜氏一片好心,她也只能接受。
苏七七有一个特点,那就是别人的好意她从来不会拒绝,说白了就是特别识相,这一特质让她在现代时特别吃得开。
编剧圈子一向都竞争激烈,因为敢吃这碗饭的人全都不是泛泛之辈,没有两把刷子谁也不敢拿出来现,所以,敢踏进这个圈子的人,全都是肚子里有墨水的,而能不能把自己肚子里的墨水转化成银行卡里的数字才是重中之重。
单纯有才华是不够的,这个圈子里有才华的人多了去了,写的好剧本也多了去了,人家凭什么在那么多部跟你一样优秀的作品或是比你更优秀的作品中选你呢?苏七七正是看通了这一点,才让她少走了许多弯路,有时候,当大家的智商和才华都差不多的时候,那么情商和处理人际关系的能力就显得格外重要!
苏七七她有情商,有运气,又懂得善用局势,所以,她的成功也是无可厚非的。当然,这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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